正文大结局:洗心革面,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第3/3页)
住了,虽然上头留了几个丑陋的疤。如今他坐在和暖的日光下,望着落凤脸上的疤痕笑,越看越觉得美。他想起偌蓝曾说过的那句“心地善良的姑娘,都是美的”——果真是一点儿也没错。 最终,他将朱衣殿拱手让了出去。让那些自愿活在梦中的人们,跟随着装神弄鬼的夔汴,继续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 落凤也心甘情愿搬出了大宅,将变卖宅子的银两分给了村人,用作抵罪补偿的丧葬钱,他们这才放过了奄奄一息的雪锦。落凤虽然没有了爹爹,可经此一劫,她多出了一个相亲相爱的“干弟弟”。 雪锦与落凤一道,搬回姑娘过去破旧的小屋里住着,帮她照顾体弱多病的干娘。雪锦这才头一次体会到,有娘亲的日子可真好啊,过去他怎么没发觉呢? 他每日与落凤一起磨着梨膏糖,将融化的糖水,捏塑成这种各样、娃娃们见了会乐开花的形状。有花儿,有鸟儿,时不时的,他也会捏出一条又长又粗的鲛人尾,捏在日头下,痴痴地对着看。他会伸出粉红的小舌尖,偷偷地舔上一口——嗯,真甜。 他晚上终于不再做恶梦了。他如今过得很开心,心里头又踏实,又安定。只是偶尔、很偶尔地,他会怅然若失地遥望着大海的方向,想念起那片珠贝装点过的石崖上,曾萦绕着十里幽昙的芳香。 那一天,当他蹲在地上,晒着一颗不知从哪里捡回来的鲛人珠,摩挲着指尖,万分留恋地擦去其上的灰尘,一张圆圆的伞面,悄悄覆住了他的影子。 他不敢置信地扭头仰望,只见一个银丝裹肩、紫眸深邃的男人,不知不觉站在了他的身后。随风飘舞的长发,拢着一个伟岸高大的身形,晶瞳里含着久违的笑意,男人说,来接他回家。 (正文完) * 后记 我的文章,在满足人皆有之的“食肉动物性”的基础上,还是希望能给你提供一点点、“超脱于肉欲之上”的思考余地。自从写了集之后,我很少写后记,因为我觉得读者来意分明,对作者的长吁短叹并不关心。但这次我想写一写,拓展一下本文对人性与社会的洞悉深度。 如果将与对比来看,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同样是在攻面前、显得相对弱势的少年,一个是“善”过了度、成了所谓“白莲花”的小莲,一个是“恶”过了头、堪比蛇蝎心肠的雪锦。两人皆是在去了攻的地盘后,再次回到了村子,接受了身心打击,从而彻悟出攻的好。 可为何前者那么善,却被整个村子欺负排挤;而后者那么恶,我却给他照射了落凤那样、一缕人性的光辉,给了他在村子里的一片立足之地?请你仔细想想,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 其实就我个人的理解而言,这种区别,是关于“觉醒”方式的升华。不知道你能否认同,绝对“善”的“圣母”性格,有时候比婊里婊气的真性情,要让人讨厌得多?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说村人对待两位少年的模式,是两种对于善恶的反馈路径,那么就我个人的喜好来说,我宁可那个圣母的更惨一点,让他知道知道这个社会的水很深,不是你纯做好人,就一定有好报的。在我看来,小莲这种性格的人,属于“懦弱”的类型,所以到最后,他只配为邪神所救。 而雪锦更加符合我的口味。他有迷惘,也有野心,他天真时天真,心狠时也是真狠,坏得毫不掩饰,反而会让我觉得比较可爱。相比于小莲的“懦弱”,雪锦是我心中的“强者”,所以我让他更加幸运地看到了人性中天使的一面,以此来完成他的自我渡化。他是强者,所以有自救的能力,偌蓝没有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并伸出援手,反而能促成他的蜕变,让他变成更好更强大的自己。 * 别走开,后面还有两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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