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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小语还得吃饭,所以我就出去找活做。”海连注视篝火的视线没有焦距,他手指不自觉地蜷曲,更像在自言自语,“我那个年纪能干的活不多,去当乞丐,小偷是一种;去捡煤和洗衣裳是一种;有人问我要不要卖屁股,我跑了;最后红榴港的一家船厂收留了我,让我去桅杆上敲钉子。” 海连每天能赚七个铜锱,三个给格兰妈妈,两个是他和妹妹的饭钱,一个存起来,剩下最后一个给海语买一朵最漂亮的鲜花——久梦城的女孩子头上一定要戴花的。 “好看吗?”海语晃着脑袋问。 “你最好看。”他亲了一下妹妹的额头。 “……但是每天三个铜板根本不够‘房租’,格兰妈妈开始搬我家里的东西,从箱子里的书,一点金银器,到桌椅,甚至是阿爹穿过的旧衣服……我知道她其实是拿这些钱去换了酒,去养和她相好的那个恶棍,”海连垂下眼睛,“但我是个废物,我不敢再和她争,因为我不想让小语又坐在地上哭……方停澜,你在听吗?” “我在听。”方停澜回答道。 那两年很难熬。 他想钱想得发疯,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把藏在袜子里的铜锱数上一遍。他甚至有一天不受控制地跟着一个老太太身后走了一路,只因为看见了老人腰上没有系好的钱袋绳。 但他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哪怕他知道自己从来走路无声,比猫更加轻灵。 海连说到这里时稍稍停了一阵,仿佛在思考能不能对方停澜讲下一件事。方停澜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位倾听者,如果他们俩最后困死在岛上,那或许也是最后一个。 方停澜似乎感受到了他的犹豫,他又轻轻攥了一下二人交握的手,重复道:“我在听。” “谢谢。”海连吐了口气,继续说道,“等我到十四岁的时候,格兰妈妈把能搬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只留给我和妹妹一张床,两条被子,并警告如果下个月中旬我交不出房租,我们俩就滚去睡大街。” 好在彼时他已经在红榴港里混了近两年,多多少少也认识了几个狐朋狗友,有个绰号叫跳蚤的少年给他出了个主意。 “你应该趁着年纪到了赶紧换一份活,船厂打杂能挣几个钱?” “工头说再干半年我就不用爬桅杆可以学东西了,”海连和跳蚤蹲在港口的角落,看着一双双沾满鱼腥味的大脚从自己面前经过,“何况我还能干什么,当水手吗?我不会把我妹一个人放在安万那区的。” “当然不是水手,”跳蚤用胳膊肘撞了撞海连,“看见前面那几个肩上打着灰皮补丁的没,那是白虎帮的人。” “所以?” “他们缺人啊!” 海连擦了把嘴,嘟囔道:“我不当小偷。” “不当小偷,那就来当个打手嘛,”跳蚤压低了声音,“我听说只要能混进去,哪怕是最底下的人也能搞到这个数,到时候你还用怕那个婆娘!” “你要去?” 跳蚤嘿嘿一笑:“我倒是想,不过他们说要想当打手,手上得见过血才行。” 海连一愣:“见血的意思……不会是杀人吧?” “那不能!”跳蚤咋舌,“他们已经给我派任务了,有个羊角巷的老东西据说找他们买了药拖着不给钱,天天倒有钱换着女人玩。他们让我去教训他一顿,废了他那根玩意。” “你同意了?”海连惊讶。 “那当然,”跳蚤嘿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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