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太太不但人长得美艳,身材凹凸有致,尤其浑身透出一股骚浪 (第4/11页)
公式化。以为只有自己做过的事,别人或者不会做的,但当我参加过这种聚会之时,便知道很多人一早便知道,,而且比我们做得更技术,更优越。我学到很多不同的技巧。在性事方面来说,其实并没有甚么事是对的或错的,只要你觉得快乐便是对了! 例如,无论一个怎样强壮有力的男人也好,并不能满足一个充满欲望的女人,一个女子能在长时间内进行性交,但男人总要休息一下才能再来一次,很多女人并不是常常有性欲的需要,但有一些时期是非常需要的。在我们一群中,我们发觉只有一个办法,便是互相交换伴侣。 参加聚会以後,我对于裸体杂志和色情电影又有不同的看法,在未参加以前,我一看那些春宫像片,便会觉得面红耳热。甚至我和丈夫两人看,也会觉得很难为情,现在我才觉得那些相片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刺激品,使人看了有益放浪乐极。而且我更参加拍裸体照,让会友们珍藏回味。在我们家里,同样收藏着我们夫妇和其他会友做爱时的彩色像片和录影带。 现代人可能因为文明道德使性事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婚姻是伟大的事,我们并不需要逃避婚姻,但是如果性事只是在夫妇两人悄悄进行,没有换妻这种游戏,便没有更多的乐趣。那些夫妇交换的男人或女人,她们会把更多的满足加入呆板的婚姻,那是无论夫妇如何坦白,如何真诚,也无法做到的。因为两人始终是有限,所想到的,所实行的更是有限,因此有人赞成换妻是有他们另一种看法的,那是人人的观点不同,这些聚会把更完满的性生活给男人和女人,使他们生活得更有趣,更满足。 我知道有很多男人或女人都和我以前的想法,对我现在的说法一定大加反对,认为我是淫妇,她们一定认为夫妇交换并非人应该做的,做过的人一定会堕落沦为有怪譬的人,而事实并非加此。 对一些人如此说或者是对的,但对我来说,我的确承认根据我自己的判断,交换伴侣对我来说是一定需要的,我非常高兴我丈夫能带领我参加这些聚会。我并没有任何後悔,我觉得我的肉体需要如此享受,这些享受使我更充满生命力。 我只是说我自己确实享受至极,至于其他的人,她们应有自己的想法,对于自己的事一定要自己去决定才对的,我觉得无论怎决定,一定要对自己有益。 後来,我也从美美的口中,知道了她加入这个聚会的经过。美美不是女强人那种类型的女人,她没有甚么事业心,自小只健希望嫁个好老公,做做贤妻良母。出来社会做事没多久,她便拍拖结婚了。 美美嫁给阿泰一年,最近刚渡过周年纪念。这一年来,美美从未婚少女变为男人的妻室,尝到了跟男人共同生活的苦与乐。 在乐的方面,是可以向老公撒娇,有需要时可以吩咐老公去做各种服务。至于性方面的享受,是她尝试过的各种享受中最过瘾的一种。她常躺在床上,诈作娇羞,一声声“不要啦!”,其实只是以退为进耍花枪而已。 由于她的推拒,老公阿泰自会出尽八宝,挑逗她的需求。所有可以施出的招数都出动,直至弄得她娇喘连连,频呼“我要啦!”才傲然上马驰骋,苦战一轮,腰酸骨痛,倒头大睡,而美美享受过之陵,则又埋怨丈夫不解风情,只晓得发泄。 至于苦的一方面,便是生活习惯不同,见解各异,在生活上自然有许多摩擦。而问题的死结,住往在阿泰只不过是一个小职员,收入不多,没有太多的钱可供各种支出,因此曾发生矛盾。 美美经常埋怨阿泰不中用,忙于工作,忙于擦老板鞋,有时在床上做爱时,也忙于想着日间公事。美美有时曾怀疑自己是否太早结婚,自己只是二十岁,人家在这年龄,还在不断地更换男朋友,受到男朋友的包围,不少人拜倒石溜裙下,自己却要成为阿泰的独家拥有。 美美生平只跟阿泰有过亲密关系,空闲的时候她有时也抚心自问,自己这辈子就这么从一而终,是否太笨呢? 由于阿泰也算是个正经的男人,他在床上出尽八宝逗美美开心时,只不过是那三两下板斧而已,最失败的,是不晓得别出心裁。在尝试过性生活甜蜜的初期,美美觉得这回事实在美妙无穷,爱阿泰爱得要死,所以拍拖短短半年,就闪电嫁地给他,想到可以晚晚享受这甜蜜的性生活,就算为他而死也值得。 不过,人是不能满足的动物,做爱做得多了,就失去了神秘感,失去了那种炽热的欲火。美美向她的密友请教过,她的密友中有老有嫩,她们的评语是任何事做得多了就会厌,这是不变的道理,日日吃鲍参鱼翅也有吃厌的日子。问题是做爱比较食鲍鱼要味美千倍,通常女人在十七、八岁,甚至十四、五岁初尝性经验,过了十年八年,才会日久生厌,加今美美新婚一年,就厌倦,那是极不寻常的,可能是两人中一人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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