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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每日在这里趴窗口吓人。” 3. 我今年二十出头,勉强念完了义务制教育,便干我的老本行去了。 祖上世代都是降妖除魔的,到我这一辈也不例外,其实不是我们乐意,都是是因为我们这种人骨血里带着阴,脏东西爱往身上缠,若是不练一身好功夫,就好像一块红烧肉掉在路边,是条野狗都想囫囵吞了,危险的很。 我平日里挑剔又低调,只接贵价的活儿,闲下来好躲在家中过我的小日子,偶尔出门一次,都觉得世界变化快,我老得跟不上。 这个少爷鬼就很值钱,金主开的价钱够我吃喝玩乐大半年的。 食君之禄,忠君之士,我虽然喜欢大奶萝莉和大奶御姐,现在也只能耐着性子和这个病娇基佬周旋。 “少爷”,我清清嗓子,随手翻了翻沙发边的书本,伤春悲秋的光看书名都闹心,我只得坐直了身子,对床上的少爷说:“喜欢一个人,就得让他知道不是,你看你这身子骨,咳咳,哪天要是一不留神,不,我的意思是,要是哪天病重了,站都站不起来,我是说。。。” 我绕了半天,都绕不过要咒他死的意思,也怪我平时读书少,净看些打打杀杀的小电影,说话特别冲,不知道怎么婉转迂回,以前遇见不愿投胎的,一巴掌送上路,也不用这么多废话。 可今天这个有意思,我倒想留着。 我正想着如何好好组织语言,委婉地送他上路,床上那少爷倒动了动,慢慢自己坐起身来,靠着床头,双手握着被角,眼眶也红了,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对我轻声说:“你的意思,我都明白,我这病,怕是拖不了几个月了,死之前,每天看看他,也是好的。” 说完他低了头,一声不吭,湿软的黑发一缕缕散落。 我挠挠头,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想安慰他几句,却满脑子都是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这少爷秧子肯定是听不进去的。 憋了半天,我终于说了句人话。 “少爷,我觉得那个男的,应该是gay。” 。。。 少爷走后,我躺在那绸缎面的大床上,舒舒服服睡到第二天中午。 只要他今天傍晚不出现,这事儿变算是成了,夜里我就可以跟金主伸手要尾款。 这小病娇很单纯,昨天晚上被我鼓动了半天,下定决心去跟心上人表白。 滞留人间的鬼大多凭着一丝执念,往往对症下药,最是见效。 我估摸着这鬼少爷不肯走,应该是因为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 不是也没关系,反正撞在那个男人手里,也不会再回来了。 他心心念念的那个男人,煞气重,吃鬼。 这男人虽是灵觉未开,可那骨子里的肃杀狠戾之气,总要泄漏出一星半点。 老鬼都机灵的很,闻见隐约味道就躲了,因而这男人从不曾尝过鬼的滋味儿。 可少爷是新鬼,死了没几年,自然是经验少,吃了读书多的亏。 别人躲都来不及的事情,他上赶子去送。 手臂枕在脑后,我跷脚晃着脚丫,点起了香烟,只等天黑,想起少爷那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心疼。 也不知是一口吞了,还是要撕成几块慢慢嚼。 正想着,窗边不知何时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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