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癖之瓶_暗恋成真11-15(叶之滨X林宁蒙;校园文 暗恋 受有性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暗恋成真11-15(叶之滨X林宁蒙;校园文 暗恋 受有性癖) (第4/10页)

道叶之滨是哪里买的,味道很棒啊。又吸了一口豆浆,感觉更是美味。完全不掺水,浓郁纯正的豆浆的香气扑面而来。比之博洋吃了一个星期的掺水豆浆不知道要好多少。真担心这一顿早餐吃下来就再也吃不下流动早餐卖的粗制滥造品了。

    叶之滨看着林宁蒙吃下一个,又手脚麻利的叉了一个给林宁蒙。于是林宁蒙心里面一边唾弃着自己居然被一顿早餐收买,一边又确确实实的由衷的开心。

    “你……你自己也吃啊。”

    “诶!”

    ***

    大家在基院门口会和,由领队的学姐往刑庭领取。因着重要的案件一般都是上午开庭,于是学生们被安排早上听庭审下午整理卷宗。早上的案子倒不是什么悬案疑案。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开设赌场案件。

    检察院的车子堵在路上了,负责这一个开庭的书记员以及审判长挺悠闲的坐在楼上闲磕案情。

    林宁蒙一干人也就安静的坐着听。

    这是一个狗血又作死的案情。

    男方暂且用最通俗的张三代替,女方李四。其余相关人王五赵六。

    张父因为生理原因不育,于是抱养了本案件的主人公张三。不过张三这孩子从小就是个混,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身为养子如果不好好读书就会被抛弃这样的问题,相反他有恃无恐,占着张父担心别人的闲言碎语说不是亲生的就巴拉巴拉之类的话,从小儿就是个混混。

    不会读书也就算了,偏偏还不会做人,偷鸡摸狗的事情干了一箩筐。

    张父寻思着成家立业成家立业,于是就给张三找了个媳妇。可是仅仅是初中毕业而且还不思上进的张三正经的姑娘也不会要,于是找了个穷人家的也仅仅只是初中毕业的王五和她结婚。

    结婚初期,张三和王五倒是有过一段蜜里调油的热恋期,但是,当王五的肚子鼓起来之后,张三发现不能跟王五上床了小张三好寂寞啊于是就爬墙找了李四。

    李四是个会玩的,于是张三李四夜夜笙歌。

    这晚上两个人在路边摊喝的多了,骑着小电驴打算回出租屋再来一发。因为李四喝得少,还蛮有理智的让李四开车了。可是李四是个不安分的,起了一半发起了嗲,“老公,你来开嘛。”张三乐ABC的就着现在的座位开了车子。但是李四还不安分,又扭过头,“老公亲我一下嘛。”张三,“吧唧”。

    只听“砰”的一声,小电驴撞上了大卡车,一飞五米外。李四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痕迹落到了行驶的车辆前面,还没落地又被撞飞。再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痕迹落到行驶的车辆前面,身上多了一个车轮印迹。连医院都不用送了,当场死亡。还是以一个极其血腥的模样告别这个世界。

    张三还好一些,脑袋撞破了,碾碎了一只手臂骨头。修养了快一年之后,被法院通知来开庭了。

    “真是死神之吻啊。”胖胖的记录员刚感叹玩,桌子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检察院的人来了。“走啦走啦。”

    林宁蒙挑了一个位置坐下来,对叶之滨又抢着坐在他边上的举动已经无动于衷了。

    开庭了,被告进来了。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穷凶恶极。

    看着倒是挺腼腆的一个人,按出生年月算他还比林宁蒙小上一岁。

    林宁蒙以前一直以为医院缝补伤口的针线是白色的,谁知道却是黑色的。那些线还没有拆,就那样蜿蜒的盘旋在被告的脑门上,还有那个无力的垂着的右手臂,林宁蒙猜想当时的车祸一定很惨烈。

    一个案子很快就审理完了,因为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而且被告从头到尾配合的不得了,对检察院控诉的罪行全部是三字,“没意见。”“我认罪”只在最后加了一句长的,“希望法官大人看在我认罪态度良好的份上从轻处罚。”

    一个法槌下来,这个案件算是结了。

    林宁蒙想,这样的被告法官和检察官或许都很喜欢,因为不用花脑子。

    林宁蒙背后一直坐着一个穿着很花哨的光头壮汉,原本林宁蒙还以为是家属,谁知道案件结束之后那壮汉感慨了一句,“这男人真他么是软蛋。”见林宁蒙瞅着他,还笑的过来套了句交情,“我说的对不对啊。娶了老婆就要疼老婆啊。这种孙子要落在我手上,我非揍他一顿不可。”

    没想到思想觉悟还很高嘛。林宁蒙暗暗想。

    下一个案件十五分钟后开庭。

    刚才还在高谈阔论的光头大汉迈步走向了被告席,林宁蒙目瞪口呆,连忙翻看手中的起诉书,“赵爱妻开设赌场案”

    其实,有时候人设还是很不错的……

    中午配套的是法院的食堂餐,比学校食堂的档次感觉要好太多,两荤两素一汤。

    下午的活动要枯燥一些,流水线作业装订卷宗。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