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_四 继续谈谈美国堕胎法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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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继续谈谈美国堕胎法案 (第1/2页)

    引用我在微信公众号上看的一些精彩评论:

    “胎儿可以享有人权,活生生的人反而没有人权?越来越觉得使女的故事并非只是电视剧,它就在现实中一再上演,女性想要摆脱生育工具的命运,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

    “如果人连支配掌控自己身体的基本权利都没有,也没必要谈什么其他人权了。”

    “身体是我的,子宫是我的,胚胎在我身体里,堕胎却不能听我的,好幽默。”

    “宪法和州权的竞争,本质是党派和选民的争夺。果然用一个热点引发新的关注,是政客的惯用伎俩。然而女性权利往往首当其冲。”

    引用我在微信公众号“INSIGHT视界”上看到的一段文字:

    “还记得三年前,美国阿拉巴马州议会通过了一项堕胎法案。

    这个法案给出了美国无比严苛的堕胎限制——

    禁止几乎所有堕胎情形,强奸和乱伦导致的堕胎也在禁止之列。除非,出于挽救孕妇生命的需要,堕胎才被允许。

    也就是说,除了遇到“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情况,所有的堕胎都是违法的。

    而且,这项法案还将为“非法”实施流产手术的医生定罪,刑期最高可达99年!

    这项法案一出,简直令美国人民一片哗然。

    因为,它公然挑战了——1973年美国联邦法院赋予妇女的堕胎权。

    从那以后,终止妊娠正式成为美国女性写在上的人权。”

    也就是说,在美国一些保守的南方州,女性被强奸犯强奸了还得生下罪犯的孩子,我他妈直接无他妈语。

    真他妈离谱。

    这个案件最终上诉到了最高法院。1973年,最高法院作出了“出于对隐私权(包含怀孕和终止妊娠权)的尊重,最高法院不赞成禁止妇女自行选择终止妊娠”的判决。

    “可以说,罗伊诉韦德案的最终裁决使得女性在怀孕的一定限期内的堕胎自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是得到宪法承认的基本权利。

    “如今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被推翻,美国多地都爆发了反对这项裁决的抗议游行。

    “早在今年5月,美国媒体就已经披露出最高法院将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草案,在当时CBS/YouGov 的一项民意调查中,63% 的美国人表示,他们预计推翻该法案将使贫困妇女更难堕胎。大多数女性 (54%) 认为,推翻该法案会使大多数美国女性的生活变得更糟。

    “目前美国已有 22 个州制定了限制堕胎的法律,其中 13 个州在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后,几乎立即颁布了堕胎禁令。仍有 16 个州根据州法律将继续保护女性堕胎的权利。

    “其实在19世纪以前,西方法律从未视堕胎为犯罪。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人们才开始对堕胎有了全新的思考:胎儿到底是否算人?什么时候开始,胎儿才应该被视为独立的个体?胎儿的生命权和女性的(生育)选择权到底哪个更重要?

    “今天,我们就从“pro-life(生命权至上)”和“pro-choice(选择权至上)”这一对矛盾的立场来谈谈堕胎这一备受争议的话题。

    Pro-Choice vs. Pro-Life

    对于自由堕胎权的支持和反对,本质上是生命权利至上(pro-life)和选择权利至上(pro-choice)的冲突。

    Pro-life: 生命权至上的支持者们认为,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全人类的生命,而不应该因为意图、生存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的考虑而区别对待。

    Pro-choice:选择权至上的支持者们则认为,每个人,在不干涉他人的前提下,对于自己的生殖系统有无限的自主权(autonomy)。也就是说,在胎儿有脱离母体的生存能力之前,政府没有权利干涉女性终止妊娠的选择。” (引用自微信公众号“Knowyourself ”)

    “不少生育权活动家称,他们看着一群男性议员在辩论是否应该给女性生育和堕胎自由,在讨论女性健康问题怎么解决,就觉得这个场景实在荒谬可笑。

    ……

    反对女性堕胎的人认为,堕胎就是谋杀。胎儿的生命是自己的,女性没有剥夺胎儿生命的权利。这部分人以宗教人士以及保守派共和党为主。美国前任总统、共和党人特朗普就是反堕胎阵营的“亲生命派”。

    但是,支持女性堕胎的一方认为,女性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这部分人多为女权主义者,与民主党人。

    堕胎本身来说,绝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是,我们在意的是当怀孕的事实和母亲的意愿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该怎么选择?这个选择权到底在谁的手中?

    当时的民主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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