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2/2页)
就是真正的萧顷。 “你……你为什么,要去这种地方……”李悦扬起手中的手机,气弱的置问道,却还有一点自己也没察觉出来的隐隐的期盼。 她希望萧顷说自己是被别人带进去的,他什么也没有做。李悦很喜欢萧顷,从见他的第一眼,那种温和还有那温柔的绅士风度。李悦不算很漂亮,她带着这种女孩子都有的自卑,在面对像萧顷这样的帅哥时总是紧张,总是害怕他会觉得自己不好看不想和自己说话。做同桌的那些日子总是束手束脚,虽然后面熟络了但总是放不开。萧顷却是像能够洞察她心思一般,总是笑着夸她,告诉她,身为男生对待每一位女生都要尊重,不管是年老还是年轻,漂亮还是丑陋。李悦从对萧顷一点点的喜欢,到做同桌他对自己的照顾时渐渐变多的喜欢,她从未告诉萧顷自己喜欢他,她害怕自己连和他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那天是星期几来着,对,是星期二。那时自己还沉浸在没办法和萧顷在一个班而产生的巨大的失落中,所以在第二节课下了之后被同学说门口有个叫做萧顷的男生找她时还一脸震惊,那时以为自己和他就此分道扬镳再也没什么联系了。那天阳光很好,照在萧顷身上,像是为他镀了一层金边。他倚在护栏上,斜侧着脸,朝自己温柔的笑着,那琥珀色极浅的瞳孔还有在阳光照耀下泛金的眼睫毛,像极了一个神明。李悦感觉自己的心剧烈地跳动着,连呼吸都不自主地放轻了。 “你找我什么事呀?”李悦听见自己轻快的声音,带着欣喜和雀跃。 “李悦,”萧顷将头转过来直面着自己,“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那种带着询问的话语用着自己最喜欢的音调说出来,今天天儿不热呀,为什么脸这么烫呢? “好!”李悦激动地上前一步,看着近在咫尺的萧顷,她只觉自己快要按不住那颗剧烈跳动的心,两只背在背后的手紧紧绞在一起,耳尖红彤彤的,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 “那,我的小皮筋呢?”萧顷笑吟吟地伸出手,那手骨节分明修长白皙。 “啊,那个,你等会儿,我马上出来。”李悦急急地转身快走进班,避开八卦的同学,连自己的好闺蜜问她那个帅哥是谁都没有回答,只是走到自己的书包前找出了一根粉色的上面坠着棕色小熊的皮筋。 “你给我戴上吧。”萧顷低头凑到李悦耳边,温热的气流挑逗着耳垂旁边细腻敏感的肌肤,李悦感到一阵细小的颤栗从耳廓传来,不尽羞红了脸,手上倒是没停,抓住了萧顷垂在身侧的左手,将皮筋套在萧顷手上,然后像是烫了手一般慌忙放开,红着脸低声说了一句,我要回班了,离开了萧顷的笼罩,那股萦绕鼻尖从少年身上传来的味道渐渐散去。 李悦低头看了一眼萧顷的手腕,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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