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本书》 (第1/3页)
前言:厉年,话不成句,但能成意,小小一本,愿你欢喜。 我跟他遇见的那天,已经停下创作了。转动的轮子中央卡着不起眼的小石子,想趴下寻找也略微困难。 我干脆的放下,想出去喝瓶酒。 他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不说像光,但就挺亮的。 要我说出一些直击心底的柔情话是讲不出的,干脆的,我就用眼神示意他,我想跟他上床。 他的年纪一眼就可看出来,脸上未退的属于少年的傲气,是一股别样味道。 他大概不清楚自己有多勾人,朝我脸上停顿的目光,足够杀我一回,太刺激了。 这种刺激想多试几次,一抓就溜的快感让我起了兴趣,我没告诉他名字,故意的让他记住我。 这种小把戏,易如反掌,虽说第一次,但也成功。 他记住我了。 事实证明了,“The Romeo and Juliet effect”不局限于性别,我一见钟情了。 在冷静的年纪,对上他时心脏起伏,我只能装作抽一支烟,告诉他耳朵上的孔很漂亮。 他小我九岁,要是想想我四年级跟人吃一毛钱的零食时,他还在睡梦里软糯的要奶喝。 我当时若是知道他的存在,大概率会把他抢走,抱在怀里,等到了一定年纪给他买糖吃。 现在想想,这种异想天开也不是不可行,他若是有了我,童年会很快乐。 我会让他快乐。 为什么想霸占他的童年,这个冠冕堂皇的计划惹人发笑,他在听到我说:“想养你。”的时候,发出的笑绝不是客气的。 我摇摇头,作罢。 晚上睡觉的时候,借着月光瞧他。 每当这个时候,他的机灵就发挥的淋漓尽致,往我胸膛无意识的蹭蹭,继续美梦。 看啊,他在梦里都是想我的。 总是冷淡的双目此刻紧闭着,我就暂当他撒娇好了。 这六月的有情风,吹散了睡眠。我清醒的坐着,一遍又一遍的描绘他,描绘容易亲近的动物。 他是像豹子的,倒不是长相,而是那股劲儿,当初把我勾的死死的,那股劲儿。 他上学时,这种神情,是能吓退追求者的。 好在,我不是他的同学,我是他已知的伴侣。 但有时也是想做他青春的常驻客的,眼看着时间走的快了一些,我想开口叫铁轨暂停,发出的声音也被忽略了。 时间还是走得快,我也不能回去他的从前。 他是不清楚我的惆怅的,就像我从不知道他对我强大的认知。 当我知道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不能倒了,一辈子都不能。 我得安安稳稳的站他身边儿,扭头就能看到他耳朵上的绒毛,撒娇而不自知。 他是极依靠我的,外人当然看不出,如若你要跟我反驳,我可就有话说了。 首先,他晚上睡觉喜欢贴着我,身体暖暖的不知是舒服了他还是我;待睡醒时声音嘶哑的叫我小叔,埋在我怀里蹭蹭,身上的毛都能抖落了;他喜欢看我的背影,家里被他挂满了照片儿,几乎每张都有我的痕迹。 其次,其次的这种东西就不能讲给你们听了,未成年是不能被扰了心神的,想也不要想,除非你成年了,可以想一想。 对了,最后我想说的是帮助你们想象增加效果的。 他一晚要缠着我两三次,扯都扯不掉,当然,我也不想扯。 最近的他有些反常,回到家总是从背后抱住我,挂在我身上。 我干脆的背着他在客厅里转圈儿,拍着屁股的哄他。 一首摇篮曲还没唱完他就睡着了。 每当这时候,笼子里的刺猬就会放大自己的声音,像是要把他吵醒。 我轻手轻脚的转移阵地,换在卧室里背着他转圈儿,没等多久身后就有了声音。 “小叔,咋不放下?” 我摇摇头,必是不可能放的。 “给你两千,把我放下。” 他从不知道我对他身体的渴望,却用这庸俗的金钱计划来干涉我。 我也乐意被他干涉,把他放下后在他手机里给自己转了两千块钱,人傻钱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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