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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童年。幼体拥有意识是高级魔族的特权。 最初的最初不过是草,不过是灰,不过是一团只有本能有机物质,在某次偶然的突变中获得了自我意识,或者是碰巧攒够了形成智慧的基因。 在某一个时刻,一束光点亮了他的记忆。他发现自己站在厚实温暖的灰烬中,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原野,一簇一簇的野火在荒原中零星地燃烧。这里刚刚经过了一场厮杀和战斗,地上散乱着零星的尸体碎块,鲜血和灰烬将溪流染成黑红色,看起来非常美味。他跪下来,将一切能嚼的动的碎屑都塞进嘴里。 肉的味道很香。高等魔族和怪物的血肉给他提供了充足的营养和体力,让他进一步的发展了本能之外的智识。肚子里充满的食物,皮肤上吹拂的微风,脚下松软的灰烬让他感到非常的幸福和满足。他听见很多人说迪纳利、迪纳利,便认为是在叫自己的名字。满怀新生的好奇与狂喜,他踉踉跄跄地跟随迁徙的魔族群体一同向着荒原尽头的山脉奔去。 所有在荒原上出生的生命都会向大山走去,没有人知道原因。 这并不是一段容易的旅程。新生的低等魔族,只有十分之一才能成功到达山脚下的城镇,并在那里得到相对安全的庇护。其余的多被巨大的怪物吞噬,或者被卷入高等魔族的厮杀争斗中被撕碎,或者死于野火、闪电、洪水、沼泽。迪纳利很幸运,他搭上了一辆坚固结实贩卖奴隶和牲畜的马车。车上有被砍断四肢的俘虏,有赌博被抵押的妻女,有被绑架的游客,也有刚刚觉醒了意识的魔兽。他们全被粗壮的铁链子拴在一起,昏暗狭小的车厢里一路充满了哀哀的啜泣,愤怒的咒骂和绝望的低语。而迪纳利呢?他一无所知,一无所有,单纯又快活,只用新鲜的碎肉和便宜的茶水就能够满足,因此也受到了奴隶贩子的喜爱。 他在马车上学会了如何说话,如何用勺子吃煮熟的食物,如何向地位高的主人行礼。到了拜亚城的奴隶市场,一家刚刚成立的名叫“金尾巴”的妓馆老板相中了他。虽然他看上去样子不太聪明,头发干枯蓬乱,全身瘦巴巴的没什么肉,但是骨架匀称得体,五官端正,养一养也许是个美人。 这位名叫卡迪的妓院老板花了五块钱就把他买下来,还附赠了一头病恹恹的骡子。他把他带回去泡在水里,用刷子仔细洗干净,再用一把锋利的小刀修剪了一下他的头发、体毛、肢体和五官——生命力旺盛的低等魔族因为无法控制再生能力,受伤后往往会长出来一些多余的部分——然后给了他漂亮的衣服和谷物水果做的食物。这又是新奇的体验,让他感激涕零。 “您对我真好,我会报答您的。”他真诚的说。 老板听了哈哈大笑。此时他仍然是一名默默无闻、地位低下的混血魅魔;几百年后,他被人熟知的身份是艾弗拉法大公手下的七位公爵之一,卡迪斯·莫兰公爵,大公的直属情报机构“燕子和乌鸦”的主人。 “所以说啊!那孩子找过来的时候,和当初的你简直是一模一样,傻乎乎的不懂事,笑得特别瘆人。不过你当初个头还要大点儿。”紫发的魅魔公爵感叹到,“我就当做个人情,给他买了张票让他去找你了。父子团聚的感觉怎么样?” “为什么你没有像当初收留我一样收留他呢?”艾弗拉法大公用勺子搅动着面前的饮料,抬头瞟了他一眼,“他不够漂亮?不够可爱?” “别和我装傻。”公爵反驳道,“别人也就算了,我还能不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儿?迪纳利,他要是再杀我十几个魅魔,我他吗的就不用在这干下去了。” “所以你就把麻烦甩给我?”大公表示不认同,“你也看到了,二王子给我的法定继承人增加了很多压力。卡迪斯,我很难当做这是一桩善举。” “但是你能应付的了他,不是吗?”卡迪斯说着,话锋一转,“说起来,自从你上次来这里,我们有好多客人都对你念念不忘。” 大公停顿了片刻,“也包括那家伙吗?我是说……” “哦,特别是他。他可想死你了,每天都给你点一座香槟塔,巴望着你出现。”卡迪斯指了指吧台旁边堆成玻璃小山的香槟,杯中还在珠串一样不断涌起气泡,“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你就是有这个本事。” 他顺手将塔顶的那一杯取下来放在大公面前。“怎么样,要领他的情吗?” 大公有些惊讶。他皱着眉,没有碰那杯酒。 “领情?那家伙还是个情种?”他问,然后又马上自言自语的回答,“不会的。他是一国之君,不可能每天都来边境线上的会所消磨时间。” “除非,”大公抬起头,严厉地直视着公爵,“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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