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偷听 (第1/2页)
明朗十二岁的时候,被正式接回明家。 那一日天色阴沉,体感温度很凉,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他坐在车里,手心攥着,渗出一点细汗,看着司机把他为数不多的几箱行李从后备箱里搬进明家,而后司机折返回来,为他在头顶撑开了一把黑色的大伞,说少爷我们到家了。 踏过石板路,前庭种了很多名贵花草,都是明夫人喜欢的品种,再走几步还能看见喷泉池,紧接着便是明宅。 明家宅子以外任何能够容身的地方,都比这里更像家一点,明朗是这么想的,但他已经习惯装傻,进了门便低眉顺目地,冲着明路桥乖巧地叫爸爸。 明路桥确实生得一副好皮相,要不然,当年也不会让明朗的妈妈一见倾心,甚至被明路桥抛弃了也要执意生下他的孩子,最后在故乡的医院里难产而死。 是的,明朗作为一个私生子,比正牌明夫人所生下的长子明崇还要大上两岁,这件事是十分惊世骇俗的,所以明路桥对外的说辞是,独生子经受母亲出事的打击后伤心过度,父亲为此领回了年纪相仿的明朗作为养子,与明崇相伴。 半年前明夫人突发患病率百万分之一的罕见疾病,一夜之间丧失所有记忆,行事疯癫,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原本担任大学讲师的温婉夫人一去不复还,明路桥只得忍着悲痛将她送进了疗养院。 仅仅半年过去,明路桥便大张旗鼓地接回了自己原本应当“从未知晓”存在的私生子。 不论明路桥对外是怎么说的,明朗自看见明崇的第一眼,便知道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不喜欢他。 那是一双深黑色的瞳孔,平静地与他对视,连一点情绪都没有,自然也没有包涵明朗事先所想象过的愤怒、仇恨或是视他为敌人。 明崇更像是在看路边的一棵草,一粒沙土,明朗的存在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的,也不需要在意。 不引起注意便好,明朗原本是这么想的。 但是他想错了。 明朗从偏远的星系被接来繁华的帝星,成绩烂得一塌糊涂,频频留级,到最后竟是和明崇同一年级,一起升上了高三。 那是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明朗打完球回来,走进卫生间打算洗去脸上的汗水,忽地听见最里的隔间传来异常的响动。 “啊……嗯……哈啊……太深了……顶到了……” 属于青春期男性的,还未完全变声的甜腻的叫声压抑着回响在厕所里。 明朗当然知道隔间里的人在做什么,因为连结实的隔板都被里头那人汹涌的攻势顶得一震一震,想必是要做得特别狠,才能造成这种阵势。 他有点尴尬,摸了摸鼻子转身打算离开,正走到洗手间门口的时候,放在裤兜里的手机突然一阵振动,同班朋友给他传了一条讯息。 “你打完球先别回教室,校长带着俾斯麦来了。” 俾斯麦是学校校长养的一条狗,那狗的鼻子对薄荷草的味道特别灵敏,而那些违反校规的学生,又恰好喜欢抽以薄荷草作为烟草原料的香烟。 明朗午休的时候才吸过两根,他心里自然清楚,更糟糕的是,这条狗的鼻子太灵了,两百米之外都能闻见薄荷草的味道。 广播也跟着响了起来。 “那些抽烟的同学,我劝你们最好提前来向我自首,否则被俾斯麦抓到了,就做退学处理。” 校长的声音回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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