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路修斯的画 (第4/4页)
恨我,恨整个皇室,也恨他的家族。他说皇室和家族一起夺走了他全部的努力和雄心,摧毁了他的人生,他说他后来有了自己喜欢的雌虫,却不能让那只雌虫,为他留下一个孩子。” “某种程度上……倒是可以理解。”入赘皇室,就意味着从此沦为皇室的花瓶,加西亚也拿到过类似的东西,知道皇室对入赘雄虫的束缚,差不多就是前世古代那种“后宫不得干政”的变种,一旦入赘皇室,他的所有宏图大志都不复存在,哪怕是一只鹰,也都必须把自己活成金丝雀。 如果皇室从一开始就挑了一只金丝雀也就算了,可偏偏,为了维持皇室的威严,他们每一次,都会挑走最雄壮,最威武的那只鹰。然后用所谓的家族荣耀逼着鹰群和他们站在一起,联手折断那只鹰的翅膀,把他拴在笼子里,从此,永远不能飞上天空。 所以啊,对那只雄虫来说,或许就像是前世那些被卖到大山里的姑娘,好不容易逃了出来,自然不愿再与大山中的一切有任何交集,哪怕是自己生下的孩子。 嗯,不过这些问题在自己身上不存在,他人生的追求也不过就是找个地方混吃等死,就连读博,也是为了能优越一点混吃等死做准备。 “我一直以为雄父爱过我,爱过雌父,可那一天我才知道,雄父当年只是觉得应该对我们负责,他以为自己哪怕做不了好的雄主,至少也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可,自欺欺人终究没有好结果,”路修斯看进加西亚的眼睛,带了近乎于绝望的温柔,“奥兰斯帝国的每一代皇室,都留不住自己的雄主,雄主,您呢,您会在这个囚笼里,待上多久?” “入赘,真的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吗?我怎么觉得对你雄父而言,他介意的其实更多是‘入赘’这两个字?毕竟你的雌父们,对他应该也不差吧。”加西亚一手摸着下巴,微微皱眉,以自己为例,他这个乙方简直比甲方还像真大爷。 所以能让他气到抛夫弃子的,恐怕也就是“入赘”这个词了,但,至于吗? 这事儿真不能怨加西亚,他毕竟心理上还是一个小姑娘,他是真的不懂对那些男人或者雄虫而言,入赘到底意味着什么。他能理解他们不愿意入赘,觉得入赘丢人,却无法量化这个入赘,到底有多丢人。 如果说被家长打骂一顿的丢人值是1,那入赘的丢人值是多少?10?100? “您现在不觉得,不代表以后不觉得。”路修斯惨笑一声,他的雄父也曾经试图不去在意,但,面对几乎所有雄虫的指责,他终究还是被无数稻草彻底淹没。 “这话倒是不错,”原主毕竟是父母双亡被皇室养大的,以他对皇室的感激之情都没压住被人嘲笑鄙夷孤立之后的恨意。他本身跟亲生父母能有多少感情?为父母复仇只是一个借口,他真正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不必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挣扎,可以痛痛快快憎恨皇室的理由,或者说,一个资格。在举起反旗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他不需要真的打败皇室,也没想过真的能打败皇室,他只是想和皇室决裂,想要证明自己不是自愿入赘而已,“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路修斯,如果你不想和我有任何交集,你放心,我可以立刻离开,不会再来打扰你。”他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痛苦,也不知道当自己当真置身其间,他能坚持多久,如果路修斯不想再体验一次失去的痛苦,自己,当然要配合。 “抱歉雄主,我今天话说多了,”路修斯怔了一下,回过神,他是想让雄主怜惜自己,不是想让雄主打退堂鼓啊,“我不是这个意思,也,没有想赶您走,只是回想起来,有些感慨而已。而且……”看着加西亚好奇的目光,路修斯攥紧了加西亚的手,“而且,对雌父而言,雄父的陪伴虽然只有短短三年,但,那三年,足够他回味一辈子。他也不敢去见雄父,但每一次提起雄父的时候,他总是幸福的。雄主,无论您能留下多久,只要您存在过,于我而言,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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