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忍猫嫌我弱,偷来响雷果实_第五百八十三章 扉间的条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百八十三章 扉间的条件 (第2/3页)

上移开,转头看向了其他人。

    “那你们的态度呢?”

    “决定与木叶为敌。”

    “还是与岩隐村的想法一样,愿意归顺我们木叶?”

    扉间的语气,不免带有了一丝冰冷。

    岩隐村的代表,或许还能入的了他的眼睛。wap.

    可像泷之国,草之国这样的小国,他根本不会用正眼去看。

    在他的认知中,这些小国之所以能在忍界站住脚跟。

    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大国之间需要平衡。

    一旦战争爆发,这些小国的领土,就是很好的战争缓冲带。

    可是现在,忍界的统一已经成了定局。

    这些小国的存在价值,作用,将会荡然无存。

    最关键的是,这些小国不仅军事力量薄弱。

    他们的经济实力,同样好不到哪里去。

    根本没有修建城墙的资本。

    如果与木叶这样的大国为敌。

    木叶的忍者部队,绝对能长驱直入。

    甚至扉间推断。

    这些小国之所以会派出代表。

    一定是得到了岩隐村想要与木叶谈判的情报。

    亦或者是岩隐村主动散播了这样的情报。

    吸引他们的注意。

    说是代表,本质上,都是一些墙头草。

    想要以岩隐村为首。

    看看岩隐村的态度,再决定自己的态度。

    这种行为,自然遭到了扉间的鄙夷。

    所以,扉间根本不会给他们置身事外的机会。….等到青石话音落下之后,扉间便以十分强硬的口吻。

    要求他们给自己一个答复。

    是战。

    还是投降。

    没有第三个选择。

    房间再次沉默下来。

    几名小国代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仿佛都是没有主见的墙头草一样。

    不过,这一次,他们的沉默时间却没有之间那么久。

    “我们的态度与岩隐村一样。”

    最先开口的,便是泷之国的代表,斗升。

    他先是瞥了一眼青石,然后表明了国家立场。

    而他的这番回答,也好似成为了标准答案一样。

    遭到其他人,不断响应。

    “我们的态度也与岩隐村一样。”

    “我们也一样。”

    “俺也一样……”

    霎时间,整个谈判局面,便朝着一边倒的方向进展。

    三船坐在扉间的对立面。

    实际上,作为铁之国的将军。

    在这些国家代表抵达自己的国家时,三船就与他们进行过讨论。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这些人,没有与木叶抗争到底的勇气。

    不然得话……

    在最初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坐以待毙,而是选择加入战争。

    换言之,木叶向雷之国宣战时,是他们最初,也是唯一的机会。

    自那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什么资格,来反抗木叶的野心了。

    基于这样那样的关系,三船反而成了这些人中,最冷静的一个。

    不过……

    扉间依旧没有放过他。

    他不清楚和风与三船之间有怎样的友谊。

    他也不在乎二人之间的羁绊。

    他只知道,自己今天,是代表了木叶隐村。

    前来与这些国家代表谈判。

    而木叶隐村的唯一方针,就是统一忍界。

    将这个世界上,看得到,与看不到的地方,全都变成一个国家。

    既然如此,那三船,以及他背后的国家。

    自然也是木叶伟大计划之中的一环。

    “三船,你的想法呢?”

    扉间直视向三船,盯着他的眼眸,声音低沉着说。

    不过……

    与青石,与斗升等人不同。

    早在很久之前,他就知道和风与众不同。

    知道和风是忍界百年不出的天才。

    在了解和风的梦想,野心后。

    他明白,整个忍界,没有人能存在和风。

    包括今天的局面,也是他在很久之前,就预见到的。

    所以,他的脸色十分平静。

    比这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平静。

    “在我的心里,一直都十分认可和风的梦想。”

    “是他的出现,改善了铁之国人民的生活。”

    “为这个贫瘠的土地,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物资。”

    “为这个穷困的国家,带来了财富。”

    “在这一点上,我由衷的感谢和风为我们铁之国所做的一切。”

    三船缓缓开口。

    当着扉间的面,表达了对和风的感激。….“所以……”

    “既然和风认为,统一的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