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作死小能手 (第2/3页)
凯丢到已经没子弹的重机枪,这玩意需要专人去上弹,射速太快了,一个人没有人装弹链很难玩得转。他从旁边扯过了匪徒尸体上的步枪,另一只手娴熟无比地掏走了匪徒胸前的两个弹匣。这可是斯塔克工业的一流货色,比普通步枪的射击精度更高,手感也更加柔和。 此刻这山谷里的匪徒基本上都是这种枪械,不捡白不捡。 举起枪,他就立刻扣动了扳机。 先来一个三连射测试这把步枪的偏差值范围。事实上每一把枪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只要不是自己熟悉的枪支,在使用之前都必须先调式和适应,像电影里那种主角随便拿起一把枪还能百发百中,都是扯淡。现实中,得到一把枪,必须先适应和校准,甚至一些特别专业还需要对枪身进行重量调整,比如调整弹簧和机匣。 当然凯并不需要,一来他超人的感官和身体素质可以忽略很多因素,另外就是他有‘必中’异能,拿根针都能杀人。他之所以会去试枪,完全是职业习惯。 作为量产型步枪,这枪的精准度还算优秀,偏差值在接受范围内。 心中满意,手中的枪械毫不犹豫地连续开火。一个弹匣打完,对面已经扑街了二十多名恐怖分子。 也是在这个时候,恐怖分子不知道从哪搬来了俩挺机关枪。准备一起集火场中的托尼。 对准了目标大的斯塔克。 看到斯塔克作死,凯还不能不管。这也是凯不喜欢不专业的原因,因为在战场上,不专业会死人的! 你一个花花公子,老实呆着就行了,看那个老头多上道(伊森博士),知道自己帮不上忙,就干脆躲起来,少惹麻烦,就是最大的帮忙。 不得已凯给手中的步枪换上了最后一个弹匣,略微调整了片刻,瞄准了那个对托尼疯狂开火的机枪手,果断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机枪还没架好,就扑街了。 “杀了他们!给我炸了它!!!”拉扎神情癫狂的大声喊道,就在刚刚,他损失超过一半的人手! 这也得亏了他的手下都是那种信仰坚定的狂热分子,要不然一半的死伤,早就崩溃了。 听到命令,五六个手下当即沿着石阶往机枪据点爬。拉扎自己跑去从武器堆里取出一把L6榴弹枪。双手抓着,扣下扳机,一口气打出了4发榴弹。虽然准头差的可以,但是短距离快速打出4发榴弹,直接是覆盖了山路。 连串爆炸,将钢铁机器掀翻。 这副钢铁战衣只是临时赶制地,粗糙地很,减震效果很糟糕。刚才地爆炸震得史塔克头都有点晕,他挣扎地站起来,就打算对准拉扎发动冲锋……毕竟他也没别的手段了,火焰喷射器……距离太远了。 “打死他!”拉扎身上也受伤了,是凯的杰作,一颗手雷在他不到五米的地方爆炸,破片直接击中他的左臂。伤的不重,但也不轻。至少双手持枪是办不到了,手枪勉强可以用用,步枪就别想了。 而凯这边则飞快的清理那些围过来的恐怖分子,至于斯塔克……死不了就成。 这个时候,几个手下冒着生命危险扑到了机枪边上,将同伴尸体推开,拉动枪栓,扣下扳机,12.7毫米地子弹打在钢铁机甲的胸甲身上,虽然打不穿,但是每一发子弹打在钢板上,就是一个小凹点。 但实际上斯塔克真心不好受,那一颗颗子弹,就像战锤一样敲击着他的胸口,他感觉自己胸口的钯电池都要掉下来了。 还好,凯的支援来的及时,他再次用子弹将那些机枪手给点杀。 压力一轻的斯塔克,立刻就像发怒的公牛一样扑向拉扎!他可记得很清楚,就是这混蛋折磨他,还给他上水刑,斯塔克这辈子都没试过那感觉,实在太难忘了。 看到机甲冲向自己,拉扎完美的展现了一个不怕死的风格,怕死也不会干这个了。 他举起手枪。“给我干掉这玩意!” 其他恐怖分子也反应过来,端着枪纷纷开火。上百发5.56毫米子弹打在钢铁战衣上,如同开了铁匠铺一样,乒乒乓乓响。对斯塔克来说,比起12.7毫米的子弹,5.56还算可以接受,至少不会难受的想死。 等到距离足够了,史塔克抬起右手,喷射火焰。火龙扫过,立马有七八个恐怖分子浑身着火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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