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麒麟之姿 (第1/2页)
范思哲就是地主家的傻小子,个性直来直去,没有心机城府,倒是有些少爷脾气。 听到江帆的话,双手叉腰:“你当本少爷是吓大的吗?” 范若若开口:“范思哲,坐下。” “你让我坐我就坐啊,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范思哲口嫌体正直,嘴上说着要面子,身子却乖乖地坐下。 “我这弟弟不懂事,还请无双大哥见谅。” 范若若赔了一礼,语气轻柔,目光同样好奇地打量着江帆和一旁的无双剑匣。 “无妨。” 江帆坐下,看到桌上的《红楼》话本。 注意到江帆的目光,范闲讪然一笑:“本来我就是写给若若打发时间的,不知道怎么就流传出去了。” “流传就流传出去呗,你不怕曹老师给你托梦就行。”江帆无所谓道。 范若若闻言,问道:“无双大哥,你认识曹雪芹先生?” 江帆点点头:“算是吧,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范若若神色略显失落地看着范闲:“哥,红楼真不是你写的?可是我调查过,世上并无曹雪芹先生此人。”wap. “我早就说了不是我写的,如此奇书,我怎敢欺世盗名,妄称作者,我只不过是看过红楼,然后将这本书默写出来罢了,大哥可以作证。” 虽然范闲很享受妹妹的崇拜,但他还没无耻到当文抄公还立牌坊地步。 范若若还是有些不信:“那为什么我查不到曹老师此人?能写出如此奇数,必定是文坛大家,何至于寂寂无名?” 江帆和范闲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因为曹老师早已仙逝。” 这就是穿越者的默契。 范思哲听到这里,又坐不住了,看向范闲:“这么说,现在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一個人知道后面的内容了?” 范闲看向江帆:“大哥应该也知道,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知道,我不敢保证。” 江帆摇了摇头:“红楼虽是四大名著之一,不过我并没看多少,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诛仙》这类书。” 范思哲眼珠子一转:“不管怎么说,知道的人肯定不多,不如我们把贩书的买卖给盘下来。” “刚才我可是看得很清楚,买这书的人极多,一卷就可以卖到八两银子。” “你看这书,品相一般,印刷制版成本加在一块,也就三钱两分不到,不算人工,每本咱们就能赚七两六钱八分,就刚才一会儿的功夫,我就看见卖出了八九本,如果铺开市场,一天至少能卖上百本。” “一百本,咱们就赚七百六十八两,控制好时间,十五天出一卷,那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两,到时候除去人工铺面费,就按三分算吧,咱们也能拿到八千零六十四两的纯利啊,到时候你再出个十二卷,那就是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两。” “这还是一稿的初算,暴利啊!范闲!”范思哲越说越激动。 范若若瞪了范思哲一眼,范思哲立刻改口:“哥,你是我亲哥,只要你把买卖给我做,别说叫你哥,就是叫你……伯父,我也愿意!” 不得不说,范思哲看上去虎头虎脑,但心算能力确实一流,对于金钱和商机极其敏锐,而且脸皮厚,可以说是天生做生意的料子。 “这生意可以做,我拿《诛仙》入股,有钱大家一起赚呗。” 江帆身上的钱没带多少,不介意当一回文抄公。 赚钱嘛,生意,不寒碜! “诛仙,你这书能好卖吗?要是亏本了怎么办?” 范思哲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江帆。 “放心,亏不了!” 范闲是看过《诛仙》小说的,整部小说的构思巧妙,气势宏伟,开启了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被称为网络三大奇书,在这个精神文化匮乏的世界,绝对可以大火。 “行,哥开口了,那一定是好书。” 现在范闲就是范思哲眼中的财神爷,财神爷发话了,范思哲自然不敢再呛声。 江帆看着自带喜感的范思哲,心中感叹:态度转变之快,果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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