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混世魔王(下) (第1/2页)
“哈哈……可以啊!自家兄弟,谁愿意当谁当!不过,本王觉得知节(程咬金)这混世魔王最合适!” 翟让以为哥哥翟宽是在开玩笑,也没往心里去,大笑着连声说道。 “啊?俺老程也能当皇帝?” 肌肤黝黑,满脸钢髯的程咬金,牛眼一瞪,有些目瞪口呆,看似憨厚傻愣问道。 “能,当然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也一样!哈哈……” 翟让煞有其事地点头应道,说到最后,自己哈哈大笑。 “哈哈……” 单雄信、秦琼、贾雄等人也跟随大笑,想象状若钟馗的程咬金,穿着龙袍的样子……肯定很有喜感! “行!既然主公不想当,那俺老程就当了,过过皇帝的瘾也好啊!” 程咬金眼珠一转,故作听不出众人的戏谑笑意,煞有其事地身躯一挺,大声应道,又惹起一阵哄堂大笑! “既然主公不想当皇帝,知节倒也是个解决办法……” 王儒信却是眼神郑重打量着程咬金,扶着三寸胡须,喃喃自语着,只是声音太大,被哄堂大笑声给淹没了! 论武力,程咬金只会三板斧。但是,只是三板斧,也能在瓦岗名列前茅,没几个招架得住。 论政务军事才能,程咬金不能说一窍不通,但也所知有限,当个千人统领还行,再多他自己就乱了,政务更别说了。 不过,论人缘…… 程咬金在瓦岗军中绝对是首屈一指,不管是文臣武将,还是军卒平民,程咬金最为亲民、最会交友。 原因很简单,程咬金神经粗大,没心没肺,除非他很看不惯的人,比如李密,跟谁都能喝酒打架,跟谁都能称兄道弟,装起文雅也有模有样,让人捧腹却不会产生恶感。 所以,上到东王,下到平民,程咬金都能勾肩搭背胡侃,关系自然好。 …… 大离元年九月中旬。 此时距离离国建国,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但天国之威、天国玄妙,依旧让人津津乐道,余威尚隆。 在离国凶威之下,各个势力有些疯狂地壮大自己,瓦岗军更是四方出兵,短短三个多月,就占据数郡,攻陷百余座大小城池,平均每日一座,颇有所向披靡,敌军闻风而降的意味。 这一天,瓦岗诸将返回瓦岗休息数日,便正式召开大会,讨论迁都的必要性。 如今瓦岗寨已经今非昔比,自然不能再以“寨”为名,更不能继续待在瓦岗山这种明显带着山贼性质的地方,所以,大本营必须迁走。 迁都之事,是众人所向,没遇到什么刁难,进行得很顺利,李密甫一提出,便全体通过。 “启禀主公!如今我方已经拥兵千万,疆域万里,威震八方,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几句话搞定迁都之事,李密拍了拍衣服下摆,却没拜倒,只是抱拳微躬请求道。 翟让虽然号称东王,却一半是自称,一半是东都隋帝皇泰帝所封,瓦岗军至今并未正式开国,依旧以“瓦岗”自称。 以如今瓦岗军的疆域、势力和子民等条件,比离国还辽阔浩瀚,所差只是没有天都级别城池,确实是有资格开国建朝了!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请主公正式登基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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