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捕快那些年_第287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87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 (第1/2页)

    牛恭上吊?

    他那么怕死的人,会上吊自杀?

    打死范小刀也不会相信。

    范小刀略带歉意的望着范火舞,这段时间忙着查案,与范火舞、小叮当相处的机会略少,本想趁着休沐的机会,多陪陪二人,谁料这时又出现了关键证人自杀这档子事儿。

    范火舞低声道:“范大哥,不打紧,先办正事儿。”

    小叮当兴致索然。

    范小刀从怀中掏出几块碎银子,递给范火舞,“你们两个去吧,听戏后去逛一逛,买点喜欢的东西,不用省钱。”

    范火舞不肯收下,“刚发工钱,我有钱。”

    “多少钱?”

    范火舞道,“这月酒卖得不错,老板娘给了我三吊钱。”

    没有想到,在金陵卖酒,每月三两的工钱,这收入可算得上是高收入了。范小刀享受从六品待遇,没有俸禄不过三两,加上津贴、餐补等等,每月将近十两银子,当然,太子单独给的那一份差银并不算在里面。

    范小刀竖起大拇指,“比我还多哩!”

    不过,依旧把钱塞给了小叮当。

    ……

    大牢。

    牛恭的尸体已被放了下来,上面蒙着一层白布。

    他住得是甲字三号单间,为了安全起见,整夜都有人看守。

    两名狱卒说,昨夜二人一直站在门外,三号牢舍的灯一直亮着,直到三更天才熄灭,今天一早送饭时,叫门没有反应,透过小窗,才看到牛恭吊死在房间内。

    床上,有一封遗书。

    上面写着牛恭绝笔四个歪歪扭扭的字。

    笔墨纸砚,是昨日审讯后,特意留给牛恭的,本想着让他好好反省,看有没有遗漏没交代的地方,让他自己补充,谁料到他却直接留下了一封绝笔信。书信的内容,将铸币局假钱案的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推翻了之前范赵审讯时的口供和笔录。

    赵行眉头紧皱,“有蹊跷。”

    前几日审讯时,他对谢芝华、冯群破口大骂,将一切责任都推到了他头上,对自己背锅一事心怀怨恨,可这封信却忽然改口,确实令人觉得蹊跷。除非,他受到了什么威胁。

    范小刀问,“可有人进过这房间?”

    罗成道:“我知道此人十分重要,入门的钥匙,一直都在我身上。送饭也是我亲自来,除我之外,没有人能够进入这个牢房。”

    “最后一次见他,有什么异常?”

    罗成摇了摇头,“两位大人审讯后,他一直忧心忡忡,时而喃喃自语,时而破口骂谢、冯二人。一连几日,都是如此。昨天晚上,我送饭时,他却表现得十分平静,还点名要尚品坊的葱烧海参。”

    范小刀看了一眼角落的案几,上面果然有一盘葱烧海参,不过,只是动了几筷子。他上前检查,很快看到了猫腻之处,那些没有吃的海参,几乎都被掰成了两半,赵行也注意到这个细节,“有人从外面传递消息给他。”

    果然,在地上角落中,找到了几块蜡纸。

    将消息包在蜡纸中,藏在海参腹中,送到三号牢舍。

    罗成脸色一变,“是我疏忽了。”

    众人将三号牢舍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找到传递的消息。

    罗成道:“或许是烧了吧。”

    可是烛台上、地上干干净净,没有火烧残留的痕迹。

    赵行道:“还是传仵作吧。”

    半个时辰后。

    一张满是皱褶的牛皮纸,从牛恭的胃里取了出来。

    经过一夜的侵蚀,上面字迹已模糊不清,隐约有几个字能辨认出来,“认罪、绝笔,养汝妻子”等等,没有落款,只有一个奇怪的符号,一片心形的叶子。若是徐亭在此,定会认出这个符号,与当初徐妙子被绑架后收到的那封信如出一辙。

    罗成道:“我这就去尚品坊,追查消息来源。”

    形势一下子陷入了被动。

    本来,有了收缴的假币,牛恭等人的供词,可以轻而易举的推倒谢芝华,只等京城派来的钦差一来,将证据往上一呈,就可以拔掉太平公主在江南的“土财神”,可是牛恭一人扛下所有罪名,然后“畏罪自杀”,让整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

    “有人用牛恭的家人威胁他。”

    牛恭原籍扬州,牛家在扬州也算是个名门望族,但是卷入这种高层权力争斗之中,再大的望族,也只能成为权力争斗下的炮灰,当年天下第一世家,金陵李家,就是前车之鉴。

    “你觉得是谁?”范小刀问。

    赵行道:“除了谢芝华,我想不出第二个人选。”

    只可惜,谢芝华正四品的官职,虽被徐亭变相的软禁在了碧水楼,但是以范、赵二人的身份,是无权审讯或调查他。

    从一开始,他们在江南铸币局造假之时,就已经准备好了,若东窗事发,牛恭就是这件事的替罪羊,如今牛恭已死,留下绝笔,揽下罪责,那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