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捕快那些年_第308章 最后的绝地反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08章 最后的绝地反击 (第2/4页)

“吕二,是谁指使你这般说辞?”

    “亲眼所见!”

    宋人杰道:“你在撒谎!”

    吕二辩道:“我没有!”

    宋人杰来到大堂中央,解释道:“知府大人明鉴,案发当夜,八月初三,天空没有月亮,柴房又是在西南角,从那边柴房中往外看,别说是凶手的脸,就是院中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更何况,他当时还饮了酒,时隔多年,他却能将案发现场中所有人的死因,记得清清楚楚,要么是受人指使,要么是在撒谎!”

    吕二再次喊道:“我没有!”

    宋人杰又道,“吕二,你仔细想想,你可看清了段江流的脸?”

    吕二被他一问,整个人愣了神,“这个……”

    宋人杰又道,“那你又如何如此笃定,凶手是段江流?”

    吕二道:“他穿了一身白衣,整个金陵城都知道,有个白衣畜生,就是他!”

    宋人杰道:“穿白衣的就是段江流?这算什么逻辑?你不过是因为段江流之前当街非礼你们小姐,所以案发之时,不自觉得将凶手与段江流联系在了一起,是不是?”

    一番问话下来,就连吕二,也变得不开始怀疑自己了。

    宋人杰又问:“你是不是喜欢吕家小姐?”

    吕二道:“我从小带着她长大,将她当做了亲妹妹一般。”

    宋人杰见状,这才朗声道:“大人,吕二作为报案人,也是幸存者,有其不幸,可以理解。案发当日,他饮了酒,又对我们的委托人怀恨在心,所以才胡乱攀咬,指证我们当事人,请大人明察!”

    一番操作下来,吕二哑口无言。

    宋人杰道:“我的话问完了。”

    走回段鸿飞身边,段鸿飞偷偷竖起了大拇指,宋人杰看了方堂竟一眼,道:“得加钱。”

    虽然是对手,范小刀也暗中佩服,不愧是第一状师,这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功夫,令人叹为观止,他站出来道,“大人,我也有问题要问吕二。”

    得到同意后,范小刀来到吕二身前,“吕二,凶手杀人后,可是立即离开?”

    吕二双目圆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显然不愿意去回忆当夜的事情。

    范小刀道:“你要想将凶手绳之以法,就必须实话实话。”

    吕二内心满是挣扎,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压低了声音。

    顾大春喊道:“不要说!”

    吕二缓缓道,“杀人之后,他没有离开,而是对着小姐尸体,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顾大春双手抱住头,蹲在了地上。

    不止如此,门外的那些百姓,更是发出一阵阵惊呼声。

    “畜生!”

    “禽兽不如!”

    “这分明就是一个变态!”

    “肃静!”

    顾大春双拳紧握,满目怒火,这是他一直不愿提,也不想提的事,哪怕在案发之后,他抵达现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忙遮掩这件事,此事关乎吕家小姐的名声,所以在卷宗中,也没有体现出来。

    如今,吕二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这件事捅了出来,就如一把匕首一般,刺入了顾大春的心中。

    他浑身颤抖着,几乎无法呼吸。

    范小刀稳住情绪,来到段江流身前,用充满死亡气息的眼神,看了一眼段江流,这一眼,看得段江流浑身发冷。

    他一字一句,压低声音问:“可有此事?”

    段江流似乎被范小刀这一气势吓到了,他眼神闪烁,不敢去正视范小刀的眼睛,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哪里知道,我又不在现场。”

    范小刀猛然提高声音,喝道:“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

    “我……”

    “咳咳!”段鸿飞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咳!”宋人杰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咳!”方堂竟也剧烈的咳嗽起来。

    这是暗号,听到咳嗽声,假装头疼,倒地不起,这是鱼腹藏书中特意交代给段江流的,可是他哪里知道,那蜡丸早已被范小刀偷偷换掉了,听到了咳嗽声,段江流马上反应过来,他不明白为何爹爹交代自己,听到咳嗽就要实话实话,现在这情况,若要说实话,那可是要命的,可是他又太过于相信自己老子,三年前就是他爹帮他摆平,如今他爹特意交代,那必有深意。

    毕竟,他的老子,有通天的手段。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这个回答,没有肯定,但也没有否定。

    众人一副恍然。

    “哦……原来如此!”

    段鸿飞傻眼了。

    宋人杰、方堂竟也傻了眼。

    人家挖坑,他怎么自己往里面跳?

    宋人杰低声道:“段帮主,你公子没得救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