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炮灰[快穿]_第 570 章 第 570 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 570 章 第 570 章 (第2/7页)

音乐的名家都表示,很想听一听这首《霍城之恋》,于是原本打算只在维也纳演一场的交响乐团,不得不多开一场。

    国内有驻当地的记者特地买票进入现场,发现居然是满座的!

    而且镜头一晃,居然看到几个出名的钢琴名家,还有萧遥在柯蒂斯的老师莫里斯先生以及几个跟他同级别的大牛!

    音乐会结束之后,莫里斯先生就发ins,表示这是一首不输过世名家的名曲,萧遥仅凭借这一首曲子,就足以在音乐史上留名了,他作为教过萧遥的老师,对此很骄傲和自豪。同时表示,萧遥复出,却没有拜访他,他受伤了。

    跟他同级别的大牛,对此也是各种溢美之词。

    而那几个钢琴家也纷纷激动地发ins表示,这首曲子太棒了,写尽了暗恋与明恋,都表示希望到时自己巡回演出时,能拿到这首曲子的版权进行演奏!

    圈中当年十分青睐萧遥的导演也纷纷转发相关微博,表示迫不及待想听萧遥创作的那首曲子。

    这第二波的赞扬比第一波更猛!

    国内一向要收费才推广的微|博看到这个盛况,为了流量,也难得大方一回,没收钱就将萧遥送上了热搜。

    萧遥的热度,再次飙升!

    阮苍江和陆琳琳再也无法安慰自己,那些赞誉是因为人情了。

    看看都是什么名家?

    都是名气和成就比萧遥大的,如果萧遥不行,他们用得着这样捧萧遥吗?

    萧遥的手机快被打爆了,打来的都是激动地说要采访她的记者。

    这些电话多到,她很好奇自己的号码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

    对这些电话提到的采访,萧遥都婉拒。

    可是有打给秦先生的重量级个人访谈,她不好抹面子,又觉得自己的确应该接受一次采访,因此点头同意了。

    接受访谈那天,萧遥化好妆,容光焕发地出现在专访主持人樊林跟前。

    樊林是个出了名的才女,她个人访谈请的嘉宾,都是大咖,而她的访谈,一贯逼格很高,不会废话,对外貌也不甚在意。

    可是这次采访,坐在镜头前的樊林忍不住道:

    “我这个人一向只看重才华,对人的外貌其实是不大在意的,毕竟美貌总有一天会逝去的。可是看到萧女士,我真的,忍不住要盛赞她的美貌。十多年过去了,她更美了,还多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当然,这不代表,萧女士的外貌盖过了才华,我认为相比起她的美貌,她的才华,更加惊人。”

    盛赞了一番之后,她才笑着问:“世人都说,你不愧是天才,虽然失去了拉大提琴的能力,但在作曲方面,还是天才。请问你对这句话,有什么感想?”

    萧遥道:“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听到这话。我不接受这个虽然和但是,我拉大提琴是出了点问题,但是我相信有一天,我会重新拉起我心爱的大提琴的。”

    樊林听了笑着点头:“我也相信有这么一天的,也祝贺你,早点调整好状态,重新在世界的舞台上绽放光华。”又问下一个问题,“你在柯蒂斯的老师莫里斯先生对你盛赞不已,也说你不去见他,他很难过,你看到他的ins了吗?”

    萧遥点点头:“我看到了,已经订好机票准备去看他了。其实,我不是不想见故人,我只是觉得愧对他们,尤其是我的老师和师兄,我辜负了他们。不过这些日子,我想通了。”

    樊林点点头,又问:“恕我问一个冒昧的问题,《霍城之恋》谱写的,是暗恋与明恋,应该是你对恋情的感悟,请问,这首曲子,和你前夫阮苍江先生有关吗?”

    萧遥摇了摇头:“和他无关。这首曲子,是我去年在伊犁霍城的薰衣草田边谱写的,在那里,我遇见了一对互相暗恋的男女,每天清晨,我出门,在薰衣草的芳香中都能看见他们。我亲眼看到他们从暗恋,走向了明恋。”

    说到这里笑起来,“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看到这个节目,迟些凌音师兄他们的交响乐团会来京城巡演,我打算请他们去听音乐会。”

    专访还在继续。

    这栋大楼的会客室内,樊林的助理小徐笑道:“如果是别人,我还不敢说,可是龚先生您,我敢保证樊女士绝对欢迎你前来的。”

    龚先生抿了口茶,笑着说道:“希望小樊不嫌弃我才是。我这阵子,用尽了手段,都没见上萧遥女士。知道萧女士接受小樊的专访,才厚着脸皮过来的。”

    小徐笑着看了一眼腕表,说道:“专访还有十分钟就结束录制了,龚先生请再等等。”说完目光扫了一眼跟着龚先生过来的那对男女,有些迟疑地问,“两位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喝一些热水?”

    沈海昌和姚美河不住地拿纸巾擦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沈海昌艰难地开口:“是有点……”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