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诸天轮回封神_第十四章 捧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捧杀 (第1/2页)

    昌叔把杨晟捧的极高。

    一番话除了衬托他是一个英明神武的合格坐馆外,把杨晟说的简直犹如明日之星一般。

    在场的那些大佬也都是一边打量着杨晟,一边鼓掌叫好,倒是给足的昌叔面子。

    顿了顿,昌叔继续道:“我洪盛联出一位后起之秀不容易。

    阿晟既然干掉了阮丰和耀辉,那以他的实力足以扎职双花红棍了。

    不过阿晟加入我洪盛联的时间不长,所以手下没地盘也没小弟。

    一个双花红棍如此寒酸像什么样子?

    大家都是一个社团的兄弟,不如每人帮帮忙,各自都分出一点地盘和人手给阿晟撑撑场面如何?”

    此言一出,堂口内顿时炸锅了。

    “老顶,我们也想要帮帮兄弟,但是大家手里面也不富裕啊。”

    “就是啊老顶,就咱们手下那几个烂仔,怕是阿晟兄弟也看不上吧?”

    之前昌叔不论把杨晟捧到多高的位置上他们都没意见,还配合的鼓掌。

    自家社团扬威,以后跟其他社团交涉的时候也有吹牛的资本嘛。

    但是,现在昌叔竟然让他们往外拿东西,这他们可就不能忍了。

    狄威更是直接站起来,皱眉道:“老顶,阿晟的战绩大家不否认,但你让他扎职双花红棍不合规矩啊。

    其他社团哪个双花红棍不是靠着给社团打下地盘得来的?

    阮丰当初也是靠着一把军刺为罗荣打下三条街,这才有资格扎职双花红棍的。

    阿晟虽然能杀了阮丰,甚至杀了耀辉,但这地盘最后却回到了英联社手中,咱们洪盛联可没得到任何好处。

    要是杀了双花红棍就能当双花红棍,那我做掉麦理浩,那帮英国佬能让我当港督吗?”

    狄威是洪盛联唯一的红棍,地位也是仅次于三老,有着自己的独立地盘,就连三老都插不上手。

    所以他在洪盛联内的威信还是不弱的。

    一看到狄威开口,其他大佬顿时心里有底,更加激烈的开口反驳。

    杨晟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作出一副愤怒又有些憋屈的模样,实际上心中却只有冷笑。

    昨天看到三老的态度他就知道,对方是不可能让自己扎职的。

    但是自己为社团立下这么大的功劳,昌叔若是不给自己一个交代,社团其他人也会寒心的。

    所以今天昌叔才特意开了一场堂会做戏。

    明面上是想要为杨晟扎职双花红棍,实际上却是捧杀。

    将他捧到所有洪盛联大佬的对立面。

    特别是狄威。

    他才只是红棍而已,如何能忍得了杨晟一个四九仔一跃到自己头上?

    看到群情激奋,昌叔轻轻摇了摇头,看向杨晟。

    “阿晟,不是社团不想给你扎职开堂口,而是情况不允许啊。

    社团自有社团的规矩在,提拔了你一个,对其他人也不太公平。”

    杨晟站起来,握紧双拳又松开,好似内心愤怒,却又不敢发泄出来。

    片刻后,杨晟长出一口气,咬着牙道:“老顶放心,阿晟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

    既然大家说这次不合规矩,那下次我一定把双花红棍的位置堂堂正正的打出来!”

    昌叔拍了拍杨晟的肩膀劝道:“年轻人,眼光长远一些。

    有些东西该是你的,早晚也都是你的。

    不过这次你立下这么大的功劳,社团要是什么都不给你,也一样无法服众。

    这样吧,你虽然没扎职没开堂口,但也一样可以收小弟。

    鬼佬文和迪路他们五个昨天跟你斩死了罗荣,以后他们也一样跟你。

    他们也都是我洪盛联的精锐,社团培养他们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昌叔这么做也只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昨天晚上杨晟出手太大方了。

    每人六万块,雇杀手都足够了。

    昌叔也怕他们被杨晟惯的太过分,以后不好管理,索性直接扔给他当小弟算了。

    至于社团花大价钱培养嘛,这就是纯粹扯淡了。

    他们都是总堂这边的四九仔,是直接跟着三老的,收入倒也的确是比其他烂仔高。

    昌叔等三人也会定期给他们找一些格斗老师,培养一下他们的身手。

    不过请来的也都是三流货色,花不了几个钱。

    碰到鬼佬文这种神经病还被打爆脑袋,让黄汶赔了不少钱。

    “多谢老顶。”

    杨晟面露感激,心中平静。

    他既然已经知道了御林军刀的下落那就不用着急了。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他跟这三个老家伙慢慢周旋了。

    而且不光是主线任务,支线任务杨晟也准备完成。

    眼下他的国术专精被提升到了90%,已经堪比那些国术宗师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