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一百二十二章 深宫修罗怨,塞北朔气寒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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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二章 深宫修罗怨,塞北朔气寒6 (第4/5页)

母卑贱,故不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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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瓒字伯珪,辽西令支人也。家世二千石。瓒以母贱,遂为郡小吏。--《后汉书卷七十三》

    两个不得志的豪门失势子弟,迅速厮混在一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刘备一样,公孙瓒也是个学渣。

    公孙瓒的学术水平是:略见书传。即粗通文墨,刚刚脱盲。

    其人与当年的位面之子刘秀差不多。

    刘秀的文化水平是:略通大义。

    王莽天凤中,(刘秀)乃之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后汉书光武帝纪》

    刘备的文化程度比公孙瓒更差:不甚乐读书。

    毫无疑问,刘备在洛阳的游学经历(喜狗马、音乐、美衣服。)…

    那简直就是一个落魄远支宗室子弟的“流氓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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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虽好,终非久恋之地。

    盘缠是有限的,用光了就得回家了。

    刘备虽然学无所成,总算粗识几个大字,摘掉了文盲的帽子。

    回了涿县老家的刘备,此时应已成年(即二十岁弱冠)。

    成了男子汉,就得自谋生路了。

    个人奋斗,总归是有限的;

    因为,个人还需考虑时代的进程。

    灵帝朝腐朽衰败,流民遍地。

    刘备回想起在洛阳认识的哥们儿曹操,人家老爹是太尉,尚且仕途不顺;

    自己一介远房宗室,身无一技之长,又不学无术,靠什么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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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继续编织牦牛尾巴,开刘氏连锁店?

    启动资金早被自己在洛阳挥霍一空,钱从哪儿来?

    俗话说,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此时的刘备,已不再是当年背井离乡的天真少年,他已经改变了。

    洛阳游学数载,见惯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交结了公孙瓒、曹操这样的权贵朋友,刘备的心,已经野了。

    桓灵时代,地方秩序崩毁,邪教蔓延、流贼丛生;

    此时离黄巾之乱爆发,还剩不足三年。

    为了维护地方治安,许多地区自发成立、或雇佣流民武装,类似后世的团练。

    这玩意儿在东汉叫“郡贼”;

    在民国时叫“保安团”,指靠出卖武力,收取保护费的土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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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主於乡里合徒众,而羽与张飞为之御侮。--《蜀书六》

    为之御侮。

    按先主传时间线,此时黄巾之乱(184)尚未爆发。“御侮”。抵御谁的外侮?

    抵御幽州涿郡“其他黑帮”的外侮。

    关羽、张飞,有点儿类似铁牛儿在宋江身边的角色定位。刘备出去和其他老大谈判,关张则腰怀利刃;大哥给个眼色,关张就拔刀相向,血腥火并。

    关张之胆色、武艺,就是靠早期在涿县跟着刘备砍人时练出来的。

    《华阳国志》对刘备集团的性质、以及关张的角色定位,解释得更为清晰。

    河东关羽云长、同郡张飞益德,并以壮烈为(先主)御侮。--《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比《三国志》多了“壮烈”二字。

    什么是壮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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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语境下,年轻后生敢杀人就是壮烈。

    泰山臧霸,其父臧戒贪赃枉法,被拉去枪毙。霸时年十八,领流氓地痞劫法场,杀人亡命。

    史书称之曰:壮。

    霸年十八,将客数十人径於费西山中要夺之,送者莫敢动,因与父俱亡命东海,由是以勇壮闻。--《魏书十八》

    谯沛夏侯惇,其师受辱。惇时年十四,拔刀斩之,亡命天涯。

    史书称之曰:烈。

    (惇)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魏书九》

    关羽、张飞以“壮烈”为刘备御侮。写得再明白不过了。

    一言蔽之,这是涉黑啊!

    不了解汉魏语境,可以先去学,可惜,可惜,现代人浮躁者何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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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羽登场是啥身份?

    其人是通缉要犯。

    其人在老家山西(司隶校尉河东)犯了人命官司,逃到涿县避难。

    为掩人耳目,连自己的字都改了:本字“长生”,改字“云长”。

    关羽字云长,本字长生,河东解人也。亡命奔涿郡。--《蜀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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