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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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 (第4/4页)



    此时在位者是灵帝。

    刘备靠刀头舔血、折了无数弟兄、甚至自己也被乌丸突骑刺于马下、险些丧命的代价,才换来的安喜尉,竟然说撸就撸?

    你汉灵帝说话是放屁的?

    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这是刘备心底的痛。

    也是其中年时,经常对着诸葛亮大骂灵帝的原因。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於桓、灵也。--《出师表》

    亲小人,远贤臣。

    刘备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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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督邮是小人,而我刘备是贤臣。

    你灵帝因为不用我刘备,所以朝廷就倾颓了。

    哈哈哈。

    说实话,灵帝卸磨杀驴这事儿,干的确实太过缺德。

    要么其人怎么谥号“灵”呢:乱而不损曰灵,标准的恶谥。

    督邮可能忘了,刘备虽然不学无术,之前却是幽州边地的黑老大,手底下盘踞了一大批杀人越货的亡命徒。

    刘备在涿郡当“坐寇”,是靠出卖手下弟兄的血和命,榨取当地百姓的资源。

    刘备的成长史,就是土匪黑帮的发家史。

    黑帮的核心规矩就是“血酬”。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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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条命能交换多少资源,值多少银钱。

    这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法外流民们、信奉的真理。

    换句话说:

    我刘备这个安喜尉是靠血换来的。

    你督邮想从我头上夺走,你就也得留下血的代价。

    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一条血线。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血酬定律》

    突破了刘备的血线,督邮就倒霉了。

    (备)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著马枊,弃官亡命。--《蜀书二》

    杖二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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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代,廷杖二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二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肉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与“血酬思维”。

    中平四年(187),刘备就是个满身江湖气、刚被朝廷招安的边地黑老大,为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县尉)还险些死在战场(中创阳死)。

    你督邮想拿走我用血换来的东西,我就要你付出血的代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便是刘备“枭雄之名”的始源。

    真实的刘备,快意恩仇、侠气纵横,比小说里动不动便哭鼻子的窝囊废,强了不知凡几。

    昔日,周瑜有言:刘备以枭雄之姿,而有关羽、张飞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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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肃亦曾道:刘备,天下枭雄。

    陆逊夷陵之战大叹: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

    东吴三督,对刘备评价若此,窥豹一斑,可知全貌。

    三子虽贤,却不及魏武风流,一语成谶: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中平四年,冀州中山国安喜县县衙,狼藉一片,遍地血污。

    虚岁二十七岁的刘备,杖死督邮,弃官亡命,开启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这,便是刘备的发家史。

    何其快哉!

    以陈寿先生赞语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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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主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

    哈哈,刘邦,刘备,都是出身于市井、却终成帝业之英雄人物!

    下午有会,所以更新晚了。

    咳咳…一会儿有酒局…

    咳咳…明儿晚上还有酒局…

    所以,云某争取11点前上传第二更。云垂赏竹涛的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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