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瞠目结舌的,还是那人随手从袖间摸出而后随意掷在桌上的一枚金元宝。 酒楼光线极好,大阳光自四周的精美雕花镂空小窗里撒落,正是映得那块不小的金元宝明目耀眼。 耀眼得......让她眼红。 砸在实木桌子上那么大一声响,乖乖啊,那得是十足十的金子吧,她真怕一会儿每个桌子上都“砰”“砰”地砸个十个八个的金元宝。 随后,唐诗竟然出神地想到,不知道箩儿带的银子够不够一个金元宝,如若不够,她是可以凭着自己在这的名气打个欠条呢,还是得在后厨洗碗洗到死? 又或者,把箩儿等人留下洗碗好了,她们干活一定比自己细致。 愣怔间酒楼里的跑堂已经颇有眼力见儿地一路小跑过来招待,在走近一看到是将军府的夫人后,跑堂的更是一拍大腿欣喜连连。 “呦,今儿我们这小酒楼是吹的什么风,能让将军府的夫人屈尊前来!”跑堂的在旁引路,热络地同唐诗闲聊。 “夫人的软轿可是要停在后院,老位置?” 看来原主真的是偏爱此处。 见跑堂小哥已经要喊人去抬轿子,唐诗连忙喊住:“今日天好,想着出来活动活动筋骨,就没备着软轿。” 小哥闻言步伐一滞,嬉笑着又将她们引上二楼,同唐诗聊着她没来的这段时间酒楼里的来顺有多念着她,平日里能吃一大盒的饭菜的量如今也只能勉强塞下几口,还是在他们一群人的百般劝说下。 唐诗捏着小手帕的手一顿,心里暗叫不好。来顺,听名字是个男人无疑了,只是不知道是后厨的厨子呢还是和这位小哥一样是个打杂的? 都念着原主念到茶饭不思了,看来原主不仅是个毒妇还有蛊惑人心勾得男人竞折腰的本领。原主你再怎么骚断腿她都不介意的,真的,但这烂摊子一摊一摊的留给她这算什么事? 最为重要的是,原主也太生冷不忌了,对一个酒楼的打工小哥都能下得去手,饥渴程度可想而知。 其次,这来顺的身份地位指定是不能高看了,原主挑男人也不挑个方方面面都能压得过严子墨的,这要是让严子墨知道了,抽她一顿事小,嘲讽她眼光不行事大啊。 她可是见证她家小爱豆从十八线混成顶级流量的铁粉,眼光怎么可能差。 不行,为了她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更为了她此后几十年的平安顺遂,她也得把这第二春掐死在摇篮里!就如她火烧白手帕一般! 可再转念一想,原主的宿敌恶婆婆她来斗,原主永远都战不过的白月光她来劝,原主为自己奋斗来的姻缘情爱她却要亲自斩断,这算什么事啊! 罢了罢了,小命要紧,她必须时刻这么警醒自己。 现下她的首要任务还是找到那什么来顺,摸清此人性子,再针对他对原主的爱慕点逐一击破,将对方对原主的好感值降到0。 “来顺!” 沉思间跑堂小哥突如其来的一嗓子成功拉回了唐诗已经飘远的思绪,唐诗娇躯一震,就见面前的跑堂小哥似是比她还更为激动。 不知瞧见了什么,跑堂小哥又是一嗓子:“来顺,别站得那么高!小心摔断腿!” 他这般一吆喝,在一楼用膳的各位客官也都顺着声音看过来,脸上表情各异。 ??? 摔断腿是什么操作,这怕不是思念成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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