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分道扬镳南蛮毒虫 (第3/4页)
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武林世家,高门大阀,但是放到一个州,一个府中,也算得上是豪门了,这样的待遇,倒是让小豹子有些意外,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十天里面,倒是有五天在酒桌上的过去的,而在另一面,老金鸡已经为了金雁杯厮杀了数场,甚至击杀了蜀王座下第一强者孙不凡,但是同时,也座实了金雁杯在他手中的事补,一时之间,蜀地震动,更多的强者向蜀地汇聚,更高层级的较量开始了。 与此同时,小豹子看着这火候也差不多了,便蜀地江湖中下层人士的热情的挽留下,离开了蜀地,自此,再也没有人将他与金雁杯联系在一处了。 一番表演之后,小豹子再一次换装,以晓的身份,星夜向南蛮越州赶去。 “现在是最好的机会,现在整个江湖的目光都集中在蜀州,到越州做事,绝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我倒不如先瞅个机会将蓝月珠弄到手再说,反正老金鸡那厮应该很难脱开身了。” 他心中如此的寻思着,不过到了越州之后,又改变了主意。 因为越州的情况要比他想象中复杂了许多。 这南蛮越州的总督府处于越州的金边郡,金边郡的郡城比起秦陵郡城来,光是从城墙高度上来讲,便矮了不止一截,相比秦陵郡郡城那高高的有如山头一般的城墙,这金边郡城的城墙那就是一个土围子,可是这土围子却给小豹子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那土围子城墙上遍布的墨绿色的青苔,看起来没什么,可是空气中隐隐的散发着的那股子淡淡的腥味,却让小豹子很不舒服。 不,应该说是十分的舒服。 事实上,一接近城墙,小豹子的九龙神火功便有了感应,运转了起来,将他吸入腹中的腥气给蒸发掉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小豹子这才意识到,敢情,这土围子一直在散发着毒气啊,每一个进入金边郡城的人,都会吸一肚子的毒气。 “这什么鬼地方啊,怎么在城墙上搞这种玩竟儿,这不是成心毒死人吗?!”小豹子心中暗道。 再仔细的看看这周围的人,他不禁惊诧了起来,这郡城内外来来往往的一个个的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的模样,哪里有一丁点中毒的迹象呢? 再看那守城门的官兵,那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个的精神头儿足的很呢。 “奇怪了,这明明是有毒的啊,为什么这些人都像是吃了大被丸一样呢?!”小豹子心中暗自称奇,摇摇晃晃的走向了越州城的大门。 他现在的打扮正是当日抢亲时的打扮,因为怕惹麻烦,所以没有戴面具,但是在自己的面容上,他也很是做了一番手脚,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岁有余,根本就不会有人能看得出来他的真实身份。 而且他这一身打扮很明显的是武林中人的打扮,那些城门口的官兵一个个也都是有眼力介的,见小豹子牵马走出,浑身上下散发着阴冷的气息,自然是不敢招惹,只是暗暗将他的形貌记下,等到小豹子进城之后,便报到郡城的守备府,让郡城中的官兵守卫多加的注意。 事实上,这也是这世上所有的地方最为通行的作为。 守城门的更多的是充当一种眼线的作用,对于那些打扮奇特,很明显不好招惹的人,不要说是守城门的,就算是官府也不愿意随意的招惹,而每一个城市对于这些武林中人也都抱以一种宽容的态度,你到我这里来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们也欢迎,只要你不在我们这里惹事儿便行了。 你不在我这里惹事儿,我就绝对不会去招惹你,让你在这城里过得舒舒服服的,最后把你送走。 因此,小豹子这一路之上,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到了城中,小豹子四处逛了一下,很快便找到了鹤翔楼,这鹤翔楼在金边郡城也是一家十分有名的酒楼,放在他的前世应该是属于五星级的大酒店,所以他并没有废什么事情便找到了。 在鹤翔楼里订了个房间,小豹子便安静的住了下来,等待老金鸡的到来。 虽然刚来这金边郡城,但是他很明显的就能感觉到这里与中和郡城与秦陵郡城的不同来。 这里到处弥漫着一种奇特的气味,这种气味极淡,如果不是小豹子拥有着超越强人的五感之外,根本就感觉不到,这奇特的气味来自于空气中浮游着的一种细小的虫子。 进入金边郡城之后,一种本能的对于危险的直觉差点儿让他的火红睛再一次自动的开启,小豹子强压下了这种冲动,住进了鹤翔楼之后,方才开启火红睛。 这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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