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 谁在引火烧身 (第2/2页)
内容,一共列出了十二条。其中第六条就是‘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这条有专门针对‘已经发生纠纷’的强调。 在你担任法律顾问时,这两项工程已经停工,而且你到现在已经受聘此职将近一年,难道你就没对这么大的事情关注一次?你所谓的‘不了解具体情况’又从何说起?再退一步讲,召开专题会前,市政府已经特别召开隆重会议,专门宣读小组成员,你自然应该知道身在其中,那么你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你当时根本没看相关文档,还是你在为前后言行不一而撒谎?” 常胜抢了话:“楚市长,抛开这些不说,法律顾问是有好多方面义务,但总不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吧?那也太过分了。” “好,你既然转移话题,那咱们就事论事。我受市政府委托全权处理此事,那我要求你,以成康市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依照合同上约定职责,就我方与鹏燕公司纠纷,向市政府出具文字性法律意见。”楚天齐一笑,“这不过分吧?现在你的言论都是空口无凭,我要见到你落到纸面上的文字,我好参照法律顾问意见,和对方交涉,同时也好向书记、市长汇报。” 常胜运了运气,没有言声。 楚天齐把头转向曹金海:“曹局长,你看这事怎么处理?” 曹金海都糊涂了,不明白楚、常二人为什么*味这么浓。他本来还想再向楚天齐辞掉此项任务,此时也不敢直接提起,而是期期艾艾的说:“我,我也没想好,反正这事挺难办的,尤其我也不是搞这个的,最好还是让专业人来做此事。” “啪”的一拍桌子,楚天齐怒声道:“曹局长,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退堂鼓?我可告诉你,这件事谁都可以有逃脱的想法,唯独城建局长不行,谁当城建局长谁就得负责此事。明白吗?” 曹金海焉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很明白,要想撂挑子,那就别做城建局长。曹金海觉得这话刺耳,但却也不敢顶撞,只是脸上肌肉动了动,没有说话。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除非我不负责此事。别人怎么安排,我就管不了了。”楚天齐又补充道,“恐怕你做不到吧?那就老老实实的奉命行*事,少说什么这个不利,那个不行的。既然我们拿着政府给的薪酬,那就得给政府办事,否则政府又何必花这钱?” 曹、常二人都听出来了,楚天齐的话明着是说曹金海,其实也在指桑骂槐,在说常胜拿钱不办事。 常胜站了起来:“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楚天齐道,“但是,请你把我刚才说的任务完成,我这是代表政府做要求。” “不劳提醒。”说完,常胜向门口走去。 楚天齐声音再次响起:“常顾问,政府和你签的聘用协议中,具体顾问内容第七条专门强调‘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所以以后还会随时请你讲授的。我想,只要是做政府法律顾问的人,都必须履行这条约定,否则就是违约。” 常胜没有说话,拉开屋门走了出去,屋门在他身后“咣”的一声关上了。 “市长,我可以回去了吗?”曹金海胆怵的问。 “可以。”说完,楚天齐低下头,看起了手中文档。 曹金海嘴唇动了动,没有说出什么,走向门口。在拉开屋门瞬间,回头望了望办公桌方向,见楚天齐没有任何反应,便走了出去。 …… 来在楼道中,曹金海暗叹了一声:何必呢? 刚才自己非要没事找事,非要变相提出撂挑子。这倒好,不但没推掉这事,反被楚天齐当成了指桑骂槐中的“桑”,还被对方下了通牒,要自己从城建局长与推掉此事中二选一。这不是没事找事,引火烧身吗? 曹金海也不禁奇怪,楚天齐今天哪来那么大的火,为什么要对自己和常胜发火。楚天齐现在被众常委逼到了一个险地,按说他应该多依靠下面这些人,大家齐心协力去处理这件事才对。可他为什么这么做,这不也相当于引火烧身吗? 曹金海又想到了常胜,这个常胜确实差劲,根本就不像政府的法律顾问,倒像是鹏燕公司的代表。他常胜既然挣着政府的钱,就应该为政府出力才对,就应该和政府领导和平相处才对。可常胜不但立场有问题,今天怎么还对楚天齐讥讽不断呢?他这不也是引火烧身吗,难道他不知道楚天齐难对付? 现在看来,三人似乎都在引火烧身,那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引火烧身?曹金海疑惑了。关越今朝的官涯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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