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3/3页)
是祂!我想应该是祂没错。」 陈魂铃仔细比对照片中那个长发过肩的年轻女子,档案上是这么写着: 胡铃铃。出生日期:民国55年2月17日。身高:162公分,体重:53公斤。失踪日期:民国72年8月中。发现时间:民国73年5月26日。 根据报告记载:她是在下班途中失踪的,家人失联24小时之后随即报案。当警方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一袋袋被肢解的尸块,遭人丢弃在「11号」公路旁的山涧,发现者是一名骑脚踏车上山运动的学生。 「喂!大熊,是在说你耶~」王子勉开玩笑的说。 方大能啐了一声回答道: 「屁啦~那时候我又还没出生!」 「你们两个不要吵啦~让我专心看完。」 陈魂铃转头过来瞪了他们两个一眼,他们俩吐了吐舌头,才又安静往下看去。 整个侦察的过程就略过不看了,最重要的是兇手是谁?有落网了吗?没想到,这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兇手已于发现尸体后的两个月内逮捕归案,是她以分手的前男友,也已被法院判处死刑,于民国85年3月三审定讞,全案终结,兇手在隔年正式枪决伏法。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已经结案的案件囉~」王子勉说。 这下子他们三个人可疑惑了:既然兇手已经抓到了,也已经枪决死亡,祂为何还在人世间流连不去?甚至附身在方大能身上,要他替祂找寻兇刀。 方大能想了想,说道: 「会不会是那把兇刀还没找到?」 王子勉重新看了看档案回答: 「不!报告上有记载:兇刀被丢弃在「11号公路」当中的某路段,警方在抓到兇嫌后就找到了。」 方大能继续猜测: 「还是......其实那把不是真的兇刀?」 王子勉再次摇头否认: 「不!根据报告上的法医鑑定,是那把刀没错。上面也确实验出被害者的dna。」 「还是.......」方大能再猜: 「或许祂要找的是那把把祂分尸的刀!」 「不!这上面也写了,那是把屠刀。他前男友是个杀猪的屠夫,用那把屠刀杀了、并将她分尸。」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祂到底要我们帮祂找什么!?」 方大能陷入一阵惊慌,他可不希望再被祂给缠上了。反倒是陈魂铃一片冷静,因为事情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警方真的忽略了,兇刀另有它物。一是,祂记错了,更甚至祂忘了!对一个在世间漂荡十多年的灵体来说,这段时间长的足以让祂的记忆被消磨怠尽了。 「什么!?」 方大能和王子勉两人听了陈魂铃的猜测,不禁面面相覷。 警方犯错事小,如果是祂自己记错了,那方大能不就是白受罪了吗!? 无论如何,一定得弄清楚才行!! 「我看......还是把祂叫出来对质吧!」王子勉提议说道。 他的话顿时让方大能吓白了脸,惊叫道: 「什么?一次不够,还要再来第二次?」 陈魂铃安抚他说: 「放心好了!有我在。我只是叫祂出来釐清真相而已。」 于是在陈魂铃坐镇下,祂从「置灵袋」出了来。当祂得知兇手已经伏法的时候,竟然呆掉了。直到过了好一阵子,才有办法传达意念给陈魂铃: 『你是说......他已经死了......』 『是!』 『那么这些年......我的苦不就白受的了......』 陈魂铃默默无语,她知道祂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消化她的意思。 方大能和王子勉当然不知道她们的对谈,只感觉空气又恢復到先前的凝重。直到陈魂铃沉默不语,他才鼓起勇气对着空气说道: 「张小姐,杀害你的人已经接受制裁了,你就安心的去吧!下辈子重新投胎做人,寻找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他真心的祝福这名曾经附过他身的灵体。或许由于他的意念太过纯粹了,那道灵体脸上倏然流下两行发光的泪。 『如果没还想通,那先留在我那里吧,直到想通为止。』 『谢谢......』 于是祂又变成一粒光点,回到「置灵袋」中。 没多久,原本凝重的空气突然轻盈了起来,方大能、和王子勉两人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看来事情是解决了。 「请问我可以回去睡觉了吗?」陈魂铃没好气的问道: 「请、请!」 他们两个鞠躬哈腰的说道,唯恐她一个不开心,又把阿飘给放了出来。 原以为事件就此落幕,可是接下来却发生了让人更加意想不到的事: 隔天,方大能失踪了。没有任何前兆,就这么活生生从人间消失...... --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