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〇六章 人皮 (第6/6页)
。徐怀玉实在受不了了,逃跑过一次,可因为身上没钱,跑不了多远,被胡凯派手下的人在巴莱逮到了,又是一顿好打,三天没起来床。又让徐怀玉立下毒誓,再不跑了,如果再跑,被逮回来的话,就要对他不客气了。说实话,不知道胡凯什么时候对他客气过啊。那以后徐怀玉再没有跑过了,渐渐地他似乎也适应了这种有吃有喝有人打的生活,日子过得也有些怡然自得了。白天,他一个人到街上或是公园里去逛逛,到了吃饭的时候就自动回来了,如果看到饭桌上没酒,他就去找胡凯要几百铢,买一瓶最便宜的白酒来,找零是要如实还给胡凯的,自己喝。晚上是不准离开住宅的,他在客厅里看看电视,然后就钻进楼梯拐角自己那间没窗户的小屋里睡觉去了。要是胡凯叫他到办公室去,他就知道要挨打了,也没什么可啰嗦的,一副可怜相,乖乖地去让胡凯打。胡凯也嗜酒,所以他才大度地允许徐怀玉喝酒,在这一点上他还是理解徐怀玉的。胡凯也是顿顿要喝,如果他喝醉了——这种时候虽然不多,那徐怀玉可就倒霉了,非被打得鼻青脸肿不可。 胡凯在给郎副部长的汇报中说,他现在对徐怀玉已经完全习惯了,甚至还挺依赖他呢,如果隔上一阵子不打他一顿,浑身都有点不太舒服。大家分析,胡凯这人大概天生就有很强的暴力倾向,正好碰上了徐怀玉这么一个天生欠揍的,两人虽不能说是一拍即合,但也成了一对挺不错的搭档。 再往后,大家就没有听到什么徐怀玉的消息了,逐渐地也就把他忘记了。 好些年过去了。去年秋天,黄友欢应清莱警察局之邀,前来指导一起离奇的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他们把他安排住在美乐斯边上的一座旧庙改成的旅馆里。上头催得很急,黄友欢整天呆在旅馆里和他们开会,尽管是第一次来清莱,可也抽不出时间出去玩玩。 一天临近黄昏,他实在是昏头涨脑了,就出了旅馆,到外面去转转。沿着河边上的小路信步朝前逛着。天已经开始凉了,地下落满了红黄的枯树叶。一个老头坐在水边低矮的水泥栏杆上,面前是个小摊子,他用地道的普通话吆喝着:“瓜子儿花生核桃仁儿。”声音起伏悠扬,透露着股空旷劲儿。 小路上人不多,远处拱桥上车来人往,倒是挺热闹。偶尔一辆脚踏黄包车从黄友欢身边经过,车夫一身旧式打扮,黄色对襟衫,扎着裤角的黑色灯笼裤,脚穿老头鞋,头上还有一顶瓜皮帽。这是一种旅游项目,让游客坐在这样的黄包车上,体验一下旧时的风情。坐车人二郎腿翘得多高,大约感觉自己是个老爷了。前方路边一块空地上,有石桌石凳,几个老头子老太太围坐在石桌边打麻将,一旁还站着个中年汉子在看。黄友欢走到近前,猛然觉得那中年汉子挺眼熟,再一看那颗没长好的山芋脑袋,一下子想起来了,徐怀玉。他依旧理着光头,人倒并不显老,只是长胖了,眼睛更小了,脸上皮肉松弛,呈一种不健康的酱红色,一看就是个满脸晦气的家伙。他两手在胸前捧着个大玻璃杯,里面泡着半杯茶叶。听到脚步声,他朝黄友欢看了一眼,他们俩目光相接,黄友欢心里一惊。他神情木讷,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黄友欢不能肯定他认出了自己,但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并没有停住脚步,只是冷漠地冲他点了点头。他也机械地冲我点了点头。然后黄友欢就走过去了。 黄友欢越走越快,生怕他在后面喊住自己,直到走出去老远,他才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想想也有点滑稽,两人多年没见,偶然在异地他乡碰上了,却像是天天见面的老邻居一样,随随便便点个头就过去了。 郑煌和徐怀玉认识自然也是因为郎副部长。郑煌有些事需要郎副部长帮忙,但郎副部长又不太方便出面,他就安排胡凯和他对接。因为胡凯收养着这么一个奇葩,郑煌为了感谢他的帮助,也是希望能够帮他减轻负担,便提出让徐怀玉到自己公司来上班的请求。胡凯没有表态,郑煌疑惑起来,派人详细了解了来龙去脉,这才明白自己是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但是徐怀玉可乐意了,他巴不得能找个新的饭票,而且能够不挨打。于是他经常趁机往郑煌这边凑。但只要不逃出胡凯的手掌心,能够随叫随到地挨揍,胡凯也算是放任他逍遥。但这次郑家的事他非得要掺合进来,那要是遇到点啥,只怕神仙也救不了他了。这就叫“天堂有路偏不行,地狱无门非要闯”。 徐怀玉的一生,不知道他自己内心到底做何感想?只是在旁人看来,他和自己当年打死的那只狗,恐怕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小心死了,可能就会臭在外面,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文山雪的画中的薛定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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