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智斗 (第3/7页)
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大个子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侯明明已经让老天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侯也不想让老天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侯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老天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大个子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侯过来拉大个子,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侯绝不是大个子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大个子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大个子被小侯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大个子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大个子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侯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大个子一面挣扎一面对小侯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侯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大个子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大个子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大个子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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