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09 (第2/2页)
。 他跟穆千珩倒是不担心儿子的接受能力,因为他跟穆千珩两个人都是坦然能接受这种事的人,世俗眼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无非是束缚自己快乐的东西,在乎那些作甚! 希望他们这种坦然无所畏惧的基因能遗传到儿子身上。 最起码,在他彻底有自己的人生观之前,不要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伤害。 路上买了两本画册,之前的故事书都讲得差不多了,该买点新的了。 穆然最喜欢让宋槿书来接他,因为宋槿书在家里平常注意力在花花身上的时候多,所以送他上幼儿园,他最开心了。 宋槿书心情好,从幼儿园出来,就把穆然抱起来了,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自己抓住小家伙的两条小腿,一路小跑,小家伙笑声洒了一路。 这也是穆然喜欢爸爸的原因。 爸爸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疯…… 回到家,穆然抱着画册跑到穆千珩面前显摆,宋槿书关好门,将外套脱下挂在衣架上,闻着饭菜香味儿,看着一大一小的笑颜,嘴角也挑了起来。 他走到婴儿床边,看着熟睡中却咧着小嘴笑的花花,心中更觉温暖平静。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 第211章 肖麒番外(第一人称) 我叫肖麒,今年虚岁二十七岁,目前算是一名无业游民,一年前我从桥市回云城看望我爸妈的时候被那人抓了过来,谈不上限制我的自由,但派人跟着我和被监视差不多。 遇到了那人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原本我的性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点像女孩子,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子,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高中读大学,出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爱的儿子或女儿,然后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人。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股痞子气,手臂上还有纹身,嘴角总是咬着一根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那啥啥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我很崇拜他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出去买零食,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头头说,“连小娃娃的奶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道中,虽然保住了零食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出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一股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食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肖麒,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