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128节 (第1/2页)
就算他现在不来谈这个问题,但他每天都会在食品厂稳定、大量的提货是众所周知的。 到时候他的超市开到各个乡镇上去了。 他的提货量还会随着店的增多而持续增长。 难道西施食品厂还真能不卖给他了? 哦,合作得好好的,跟人家说: 你在我们西施食品厂批的瓜子和花生,九河市、在县城里卖可以,不能拿到乡镇上去卖? 别说李小明会不会答应,答应了能不能真的照做,食品厂这边提出这个要求就很匪夷所思很荒诞。 没有这样做生意的。 施向南最开始给各乡镇上的小老板们批发瓜子的时候,主动提出一个乡镇上只批发给一个老板。 为的是让下面的小乡镇老板们尽快收到消息、要批发的就赶紧来找她,晚了批发给了同乡镇的同行,他们就进不了货了。 她这样做是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积累本钱然后扩大生产经营。 当然,也是为了尽快抢占市场。 可是食品厂的瓜子质量在那里摆着,这东西好卖、进了货就是纯赚钱都是事实。 随着西施食品厂的名气遍布全省、甚至在今年准备出省、闯向全国范围内。 这个独家经营权就肯定不能再随便许出去了。 食品厂的货物批发价格是定死了的。 施向南短时间范围内也完全没有要涨价的意思。 那么批发货物也就不存在谁给的价格更高就卖给谁的问题了。 从食品厂的角度出发,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几个方面。 其一,批发的对象必须靠谱,不能服务很差、在老百姓当中口碑很差。 比如店里卖的别的东西变质了让顾客吃出问题、又或者卖假冒伪劣产品在当地很出名。 食品厂的东西进入这样的地方售卖就是在损害自己的品牌形象。 当地的老百姓先入为主地会觉得,这家店里卖的东西都是有问题的。 这个西施食品厂的东西也在这里卖,是不是也有什么问题啊? 其二,自然是要考虑合作对象的实力了。 就拿李小明这样开着连锁店、未来店铺还会更多的大老板和羊滩镇上的小杂货铺子老板杨爱国来说。 假如明星超市也开到了羊滩镇上。 批发给两人中的哪一个其实是个很容易得出答案的问题。 首先跟李小明的合作一定不会只固定在羊滩镇这么一个地方为止。 再者跟李小明这样的大老板合作,他要开连锁超市,想要做大做强,也跟食品厂同样需要考虑品牌在老百姓当中的口碑和形象问题。 这一点跟食品厂重合,超市为了自己的口碑也一定会好好维护店里的一切产品质量和服务等等。 跟他合作会少很多担心。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一旦明星超市这样的一站式购物大卖场进入乡镇上。 老百姓们到超市里体验过了店里的优惠和便捷之后,他们还会去小商店里买东西吗? 李小明的这个问题现在跟食品厂提出来。 别人知道了也得夸一句李老板大气。 因为他就算不说,超市开到乡镇上了以后,当地小商店的生意会受到超市的影响,并且影响会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大,这都是可以预见的。 李小明完全可以现在什么都不提。 他继续进货,继续要求加大提货量。 食品厂也不可能贸然提出要他签不跟食品厂批发出去的乡镇小老板们地点重合售卖的合同。 这根本不合理。 食品厂不会提出来,提了李小明也不可能答应。 所以他不提,完全可以直接开了超市,把货往乡镇上新开业的超市货架上铺满。 或者也可以选择先不放西施食品厂的货物,等到挤压的乡镇上原有的小商店里经营不下去了。 乡镇上只剩下他一家大超市,他当然想上多少货就上多少货、想上什么货就上什么货。 食品厂也不可能保证自己批发了货物的乡镇上的小商店可以日复一日永远经营下去的吧? 更何况,李小明现在属于西施食品厂的大客户,把人家得罪了,人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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