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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道别后,冯娆回到房间,把原来的冯娆留下的日记一目十行重新看了一遍——感谢冯娆有事无巨细写日记的习惯,不然很多事她得抓瞎。然后,她烧掉日记,打包行李离开。 走出山门,从今以后,她就是一个新的人,将有一个新的开始。 * 这个新开始非常困窘落魄。 冯娆回到方井街的家,觉得自己还活着不啻为一个奇迹。因为她居然走了两公里的路,脚还没有废掉! 她是蒋柔时可不止千金小姐那么简单,而是亿金小姐,市值百亿的集团,她的股份占了大头,出出入入开的坐的都是豪车,还经常打飞的。她的挚爱标配是八公分以上的细跟高跟鞋,全按着她的脚型订制,只此一家,绝无分号,圈子里这么舍得花钱在鞋子上的就她了,所以她的高跟鞋也是最漂亮最舒服的。 她每天上班最喜欢的一段便是穿着精致的高跟鞋,踩在油光可鉴的大理石地砖上,所过之处,所有人束手待命,噤若寒蝉。 曾经,蒋大小姐是风光的代名词。 可惜,往事不可追。 为了住寺庙,她已经花光了冯娆存了十多年的几千元积蓄。回来的时候不认得路,只能打车,到家前累计的车费已经掏光她剩下的钱,她只能下车走路。 至此,身无分文。 冯娆最大的感觉是,长途跋涉起来,一双洗得发白的平底布鞋和一双极为漂亮昂贵细跟高跟鞋的舒适度差不多(强力挽尊),另外,别看冯娆身材纤瘦,身体素质真心不错,至少,能胜任一定的体力劳动。 冯娆对此有些满意,虽然,依然远远比不上曾经的蒋柔。 曾经的蒋柔是个女强人,从十八岁开始,每天只睡六小时,规律运动一小时,私人时间一小时,剩下的十六小时基本都在工作,精力旺盛,身体素质强悍,最高纪录是一个星期不眠不休地连轴转,那次是真到极限了,一放松下来昏睡了两天两夜,把所有人都吓坏了,但睡醒就没事了,撑住了。这样忙碌的生活,她坚持了十二年,直到死前,还是如此。 那时觉得日子过得充实,现在回想,何其乏味,居然没啥值得怀念的,只记得忙忙忙,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事务要处理,完全不敢松懈。毕竟,她发过誓要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踩着的那块地板。后来,虽然她的誓言没能完全兑现,但也差不多了。 唉,往事不可追,一不小心又追了…… 她还是相当为蒋柔感到骄傲的。 冯娆一边想,一边踏入方井街。 她的家位于方井街一个老破小小区,三栋七楼二号,没有电梯(……),每层三户,每户四十八平方,没有一点讽刺意味,很实事求是地说,不说每户,就是每层的面积,都没有她以前家里的厕所面积大。 但冯娆家的四十八平方,住了六口人,包括冯娆生母余婉芳,继父何强,继父他娘何老母,继兄何天,同母异父妹妹何香香。这样的家庭关系,可想而知冯娆在家里的地位,尤其何老母和何强不是什么宽厚人。当初冯娆的渣爹抛妻弃女,消失无踪,何强和余婉芳结婚,明确要求余婉芳不能带冯娆进何家门。原本冯娆由余婉芳的父母,她的外公外婆养着,直到冯娆十三岁的时候,外公外婆去世,余婉芳才把她接到何家,看何家人的脸色过活,一直到现在。 也许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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