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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屠夫之名,果然好使。”裘思坐在亭中,看着远近的混乱,捋着胡须十分满意。 程泾川侍立在旁,静静地听着裘先生的教诲。 传入宫的都是假消息,是刻意营造的效果。 “先贤推崇愚民之法,后世帝皇也唯恐奴婢仆僮懂得太多,甚至不许内侍宫女识字,要我说大可不必。愚者亦不知畏惧,彷若牲畜,需得在他面前亮刀子见血肉,像对待猪狗一般严苛,他们才会乖顺听话,然而识字知史有点本事脑子却不够聪明的人,你连刀子都不必带上,就能叫他们胆怯惊畏,何等轻松。” “先生这话也不妥当。”程泾川低声道,“若是奴婢之中有那天纵奇才,似金玉混于砂石,被这一捞显了出来,日后岂不成了变数?” 程泾川的话在旁人听来已经颇为出格了,奴仆就是奴仆,命里卑贱,欠缺德行,即使翻了身也是奸佞之辈,哪来的什么天纵奇才? 裘思不以为然,笑着饮酒道:“能出奇才不是更好?若是世族子弟大儒门生,无我提携,他们依然能出头,而这些人脑中根深蒂固的是维护家族、维护士大夫的利益,岂能为我所用?” 程泾川不说话了。 他出身虽然好,但是靖远侯家没落许多年,他幼时也险些饿死。 风行阁的人就更别说了,但凡有个正经的出身来历,谁不愿意考科举武举正经做官? 举世有贤才,遗之在乡野。 裘思用了几十年建起这庞大的势力,正是因为他没有丝毫门户之见,擅长施恩掌控人心。能让程泾川这样的人俯首听命,裘思当然不可能“只是”一个疯子。 知遇之恩,提携之恩,救命之恩……虽然老套,但是管用。 西凉人阿颜普卡认为第三条最为重要,裘思不一样,他始终认为第一条才是关键。 救人不过是抬抬手的事,可是因为赏识把人拉出泥泞,待之如上宾,那就不同了。 所以裘思若是被杀,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天亮之后,不能血染宁泰与我陪葬,就算他们命不该绝罢。”裘思瞧着远处的纷乱,悠悠地叹了一声。 ——他竟然不准备诈死了。 不止孟戚猜错,连程泾川都感到讶异。 裘思仿佛能看透程泾川的想法,施施然道:“诈死虽然能解决许多事,但是景儿并不愚笨,我若真死,事成所愿,只是诈死,就真的不能拿捏这妮子了。” 程泾川垂首不语。 “都说陆璋枭雄一世,奈何死得窝囊,我却觉得他胜过宁王许多,儿子不需太多,有一个出息就行。”裘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眯起眼睛说。 这话程泾川更不敢接了,裘先生没有儿子,唯有一个女儿。 甚至在名义上,这个女儿都早夭了。 这时一个侍卫匆匆过来禀告,程泾川听后吃了一惊。 “怎么了?”裘思就像脑袋后面长着眼睛一般。 程泾川神情复杂地低声道:“那个被孟国师打晕的侍卫找到了,是我们的人,出事的时候墨大夫已经到了亭子里。” “嗯?” 裘思立刻意识到了这里面的不寻常。 如果孟戚早就混入宫中,不管扮成侍卫还是宦官,都能立刻现身,何必再去打晕一个侍卫剥衣服? 难道孟戚在这之前穿的衣服不能见人? 或者——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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