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被抓 (第1/2页)
丁氏哼了一哼,“一大早就出去了,说是出去看看形势!哼,谁不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注意,肯定是去南巷口那儿看那个狐狸精了!哼!” 燕琳嬛在丁氏背上拍了拍,“你也别总是盯着父亲,自己寻些开心的玩意儿消遣消遣,不是挺好的吗?” 丁氏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随后想到女儿还不知道自己背地里做的事,瞬间就把腰杆挺直了。 “你也别总是说我,你自己也注意点,别总是把事情揽到自己身上,你那几个表哥你总是要让他们有用武之地的,不然这时间长了,你们表兄妹之间的关系肯定要遭!” 燕琳嬛点头,“嗯,我都知道的,已经给几个表哥找事做了。” 万达赖。 “大少爷,咱都来这破镇子三天了,怎么还没人来接咱们?表小姐会不会是故意把咱丢到这儿的?” 丁万一麻麻赖赖的绕着村口的水井转了三圈,最后还是死心的转回来返回丁兆昇跟前。 丁兆昇是丁氏这一代的嫡长孙,从小过得就是勤学苦练的日子。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是要接手丁氏全族产业的,这也是他夜以继日不断学习的唯一动力。 然而这个动力,在遇上自己那一年也不回几次的表妹——燕琳嬛后,就彻底的转变了。 直到,现在丁氏十分之七的产业都到了她的手中,而他手中仅有那可怜的十分之一,就是这十分之一也是燕琳嬛看他还有几分才能,从祖父手里掏出来的。 有时,他会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差劲儿,这擦让祖父不惜被人说三道四的,也要把手下的产业交给你个出嫁女的女儿? 然而,随着时间的了解,他越发认可祖父的决定,他们这一辈的男丁,在商业上的才能,与燕表妹相比,实在是在过小儿科了。 只有把产业交到她的手中,他们丁家的产业才能长长久久的走下去。 丁兆昇晃了晃眼,目光重新明亮起来,“万一,你不要走来走去的,一会儿人来了,你再给人不好的印象,会影响咱们丁氏的生意的。” 丁万一无语,到处扭头看,“哪有人?哪有人?大少爷,我跟您说,咱们铁定是上表小姐的当了,我看她肯定是把机会偷偷留给二少爷了!” 丁兆昇不悦地皱了皱眉,“慎言!苗地的商线本就是燕表妹找人趟熟的,如今分文不取的给了我,那就是对我的信任,我不希望以后再听到你说这种话,你到村外去看看,是不是人已经到了,但没有看见我们?” 丁万一一看他火了,就缩着脑袋期期艾艾的往村外走,不过百步路的距离愣是让他走出了万里的感觉。 也幸好,他走到了村外,已经隐在树林里三天的喀尔木小心地观察着他。 最后发现他没什么攻击力后,这才小心翼翼的从树林里钻出来,“喂!汉人?” 丁万一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到了,人整个往后一跳,“谁!” 喀尔木不满的瞪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来交接的丁家人?” 丁万一这才看清了涂满颜色的喀尔木,“你是来交接的苗人?” 喀尔木点头,“你们头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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