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撩人(姐弟)_第三十章最后的最后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章最后的最后 (第1/3页)

    林汐迷迷糊糊地醒来,想试着动动手脚,才发现自己手脚都被人绑着还堵住了嘴。当时她和辛南正准备去买吃的,走到了一条老巷子里,那巷子荒僻无人,两人就是在那里,被身后突然出现的人迷晕绑架的。

    对了,她当时是和辛南一起,那辛南呢?林汐扭动着身体,通过触觉很快就感知到另一个人,是辛南没错了。林汐松了口气,试着用唯一能动的头触碰辛南,很快辛南跟着醒来,发现自己被绑架后,整个人都因为害怕瑟缩起来。林汐尽力把身体向她身上靠去,感受到身边人温暖的体温,辛南情绪开始平复。

    林汐也开始观察周围的情况,四周是封闭的一片漆黑,凭借着声音和身体的感觉基本可以判断出她在汽车后备箱里。只是绑架她两的人是出于何种目的,这车将开往何方。林汐试着抽动双手,这时发现绳子绑得并太不结实,绑架他们的人应当是个新手。

    思及此,林汐稍微安心下来,开始尝试解开绳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绳子已经有了明显的松动,心中大喜。不过还未等她彻底解开,车停下了。

    车上的被绑住的两人,瞬间屏气凝神。听着汽车外传来的高跟鞋声,绑架她们的是个女人!一时间,两人心底不禁同时浮现出一个人的名字——薛佑英。

    后备箱被打开,阳光刺进里面,林汐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人,正是薛佑英。

    只是经过这叁天的剧变,薛佑英脸上是遮不住的疲惫,因为长时间的哭泣和缺少睡眠,导致她眼睛红肿,神色蜡黄。那个时刻精心打扮,神采奕奕的女人如今苍老了不少。

    她憎恶地看着里面的两人,将她们从后备箱拖出来扔到地上。

    林汐看着周围熟悉的景物,和那一排排肃穆的墓碑,惊觉她们被薛佑英带到了陵园。

    旁边的辛南,扭动身体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想要说话阻止她,可薛佑英全然不顾,她麻木地将辛南和林汐逐个拖到了陵园里,张汐南的墓碑前,才终于肯撕下两人嘴上的胶带。

    “薛佑英你究竟想做什么!”林汐压抑着内心的恐惧和愤怒,厉声质问。

    “我要做什么?”薛佑英凄惨地笑起来,“你们毁了我的幸福,让我被所有的人抛弃,让我被人嘲笑。你们让我不好过,你们也别想好过!”

    林汐眉眼含霜,冷眼嘲讽道:“我们毁了?从始至终明明是林正雄在骗你!是你自己明知被骗,不敢反击,还要把你的痛苦牵连到别人身上!薛佑英,你有什么资格来责怪别人!”

    这个女人总是这样,害怕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怕自己的美梦破碎,就不敢抽刀指向真正伤害她的人,也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永远只会去伤害比她弱小的人。只是可惜,当年那个任人打骂的女孩已经长大,学会反抗了。

    “好啊,林汐,长本事了是吧。”薛佑英转过头,愤而向林汐扑去,抓起她的头发,将人半拖起来砸到张汐南的墓碑上。

    墓碑山出现红色的血痕,林汐吃痛得要紧牙关不让自己叫起来。辛南见林汐流血,在旁边不停哀求:“你快住手!不要伤害林汐姐姐,是我和妈妈不好,是我和妈妈破坏了你的家庭,林汐姐姐她是无辜的。”

    薛佑英闻言,转身看向在地上哭诉的辛南,狰狞地冲过:“哈哈哈哈,无辜?你们谁是无辜的?你们都该死!”

    薛佑英一阵狂笑后,她凝视着地上被她吓得往后缩的辛南,面若厉鬼。突然,薛佑英冲辛南扑上去,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对着辛南癫狂地大吼道:“张汐南!你个阴魂不散的女人,你竟然又回来了!你别以为你可以抢走我的正雄,他是我的!你给我去死!去死!”

    “不……”

    辛南想开口,还未等她说出来,薛佑英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窒息和疼痛使得辛南眉头紧皱,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她开始拼死挣扎,然而被绳子捆绑的身体完全无法挣脱控制,顿时绝望的感觉弥漫心头只剩下心中无助地哀求祈祷。

    而此时,身后的林汐乘着薛佑英转移了注意力,开始拼命地继续挣开绳子,她浑身不觉地颤抖起来,心跳从未有的快,手腕即使被磨破皮磨出血也毫无知觉。

    必须快点,再快点……林汐死盯着前方的辛南,焦急和害怕让她几乎要哭出来,她必须要赶紧去救辛南。辛南的脸因为充血涨得通红,她、快要撑不住了……可是绳子还差一点……

    在短暂的纠结后,林汐做出了选择,冲着薛佑英大喊:“薛佑英你给我放开她,张汐南早就去世了!我是她唯一的女儿,有什么你冲我来!”

    薛佑英像是着魔了般听不见林汐说的话,嘴里不停地喃喃着“张汐南”。

    对方完全没有停下,林汐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惊慌之际,她脑内灵光一闪,想到了该怎么做。

    林汐的语气少了些慌乱,她沉下心,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