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炮灰女配的那些年_我做炮灰女配的那些年 第19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做炮灰女配的那些年 第197节 (第1/2页)

    楚瑜看着他把东西拿了出来,神色依旧没什么变化,

    “交易已经完成,即便是你把东西还给我,也没用的。”

    从一开始她就在算计,她和齐傲天做的交易是保住除夕。

    而所谓的特殊香水只是一桩生意,只不过她故意将两者混淆,别人也不一定能够注意到这细微的区别。

    那瓶特殊香水是信物,但也只是促成这种契约的前提罢了,如果那瓶特殊香水被毁掉,也不会妨碍到他们的契约。

    因为他们签订的契约叫做因果契约。

    楚瑜足足花了一万位面币,才在商城里购买的初级因果卷轴。

    它在商城里面的介绍是:因果契约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契约,是受因果大道保护的,甲乙双方所付出的代价是绝对公平的。

    它最妙的地方就在于,由因到果,还涉及到时间之力。

    所以并不看表面。

    不是楚瑜玩一玩文字游戏,就能够将因果大道给骗过去的。

    那是天道誓言,和因果契约有着很大区别。

    打个比方,楚瑜拿一个大家的苹果去交换对方的梨。

    而这个交换等价的前提就是,苹果和梨都是新鲜的,可能苹果大一些,也可能梨大一些,但它们的价值应该是等同的存在,有人更喜欢吃苹果就觉得梨没那么喜欢,而另一个也更想要苹果,那么这梨就要大一些。

    契约成立的时候会把甲乙双方都考虑进去,但同时也会参照客观规律。

    也就是说,不存在有人更喜欢苹果, 于是将苹果的价值无限拔高,要求对方拿一箱梨来换一个苹果这种情况。

    但苹果和梨在没吃之前,在它完美的表面,谁也不具备透视眼能够看出苹果和梨的内里是什么样的,如果它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呢?

    那么这桩交易也不成立。

    哪怕双方其实不知道这苹果或者梨底下已经变质了、坏掉了。

    这是基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楚瑜用那瓶特殊香水作为信物,口头上和对方约定交易条件,对方拿走了那瓶特殊香水确认交易条件达成,他们就结成了第一道契约,也叫起点契约。

    但是这远远不够,因为此时天平的双方筹码是不平等的。

    楚瑜故意模糊重点,钻了文字游戏的空子,趁着对方不够谨慎,忽悠对方签订了契约,哪怕这个契约成立了,对方不知道这件事,可是因果大道从头到尾却很清楚,这是霸王契约。

    所以只签订了第一道契约是不够的。

    如果到此结束的话,对方不履行约定,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第263章 你该死!

    所以楚瑜紧随其后,往自己这边添加砝码,又是透露消息,又是主动的将筹码灵符给了齐傲天,同时为了确保自己这边的筹码足够重,她还加上了法器,以及反复告诫对方违约后果很严重,反复向对方确认你是否同意你我的交易?

    这个时候,就不再是楚瑜故意模糊重点,对方不清楚契约一旦签订,如果违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者说违约金有多高。

    他是在清醒、理智、明晰条款的情况下答应的交易,并且筹码等同,天平达到了平衡,或许微微偏向齐傲天那边,可也不妨碍契约形成。

    这个交易不再是霸王条款。

    第二重契约完成,也叫作终点契约,从起点到终点,从因到果,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合的圆,才是真正的因果契约达成。

    甚至为了确保自己这边的砝码足够多,连除夕怀孕这件事,她也没有隐瞒直白的说了出来。

    哪怕她知道自己这一说,会让对方更加抗拒保护除夕这一点,毕竟保护一个普通人和保护一个孕妇是完全的两个概念。

    可如果她不说明这一点,就存在欺瞒之嫌。

    看似她这边占了便宜,其实因果大道都算得清清楚楚,就会因此给她这边捡砝码,或者说给齐傲天那边加砝码。

    她从头到尾把齐傲天算计的明明白白,所以当齐傲天想要反悔的时候,已经不可能了。

    楚瑜用无比深刻的事实给对方上了一课——既然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到,无论遵守承诺的过程中,他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现在齐傲天身体的不受控制,并不是楚瑜借由因果契约收割了对方的灵魂,把对方变成了傀儡,而是因果大道在强制对方完成交易。

    青云界虽然是个小千世界,但其法则是完整的,所以因果大道之力也是存在的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