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第2/2页)
厨房灶上捡出草木灰撒了薄薄一层,掩盖住不太好闻的气味。 葵瑕这才愿意绕开这处湿润地方,隔着粗糙的布料,攀住男人肌肉鼓起的手臂, 一跳一跳扑到床上去。 他自认为步子迈得很大,脚步灵活,在林荆岫眼中却还不如那条兔子, 可能更像只被精养爱娇的矮脚猫, 很嫌弃这块贫瘠还会弄脏他毛发的领土, 想快速离开, 但不可避免露出猫脚、留下梅花爪印。 把葵瑕带回家的时候是他抱的,人很瘦很轻, 带着他不能理解的脆弱。 林荆岫无父无母, 在市井山林间摸爬滚打才长到这么大, 吃饭靠的是拳头, 是鲜血, 葵瑕这样易碎的人到底是怎么生存下来的?豺狼虎豹会看在他生得漂亮就不吃他吗。 他觉得自己可以故技重施, 仍然把人抱去床上好了,免得如此费劲, 明天说不定还嚷嚷着要洗鞋子。 但......他看了眼那片莹润白皙的后背,薄纱遮不住所有地方, 不知是不是太滑的原因, 还有往下掉的趋势。 算了。 林荆岫并不是那等规矩多的讲究人, 既然同为男子, 那看看身子或发生点肢体接触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眼下他莫名犹豫,少见的感到别扭,干脆不发一言,继续做他的木头桩子。 夜幕降临,偏僻又低矮的小山村被笼罩在黑暗中。 农家人日落而息,都歇息的早,没有谁大晚上还在屋外头乱晃荡的,是以非常安静。 偶尔能听见点鸡犬鸣吠,夏蝉隐匿在路边田地里的嘶鸣声。 泛白的帐幔间被挤开条缝,探出一颗脑袋,如瀑的青丝乖顺披散在脑后,几乎遮挡到腰间。 葵瑕两条胳膊交叠在一起,将下巴搁在手背上,不解地问:“你不是猎人吗?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读书?你手上拿的是...是叫狼毫笔?哇,真的是用狼毛做的吗?” 做功课最忌身旁有人喧嚣叨扰,但葵瑕好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叽叽喳喳抛出连串问题。 定要坐在一张破木案前读书的人给他解答。 林荆岫正要落笔勾圈的手悬在半空中,粗糙宽大、布满厚茧的手上还有无数道愈合后的伤疤印子,怎么看都不像个读书人,葵瑕正疑心这点,提出疑问全是出于好奇,并不掺有任何嘲讽的意思。 “三年开科考,我已通过院试考中了秀才,启朝没有一条律令规定秀才不可以打猎维持生计。便宜的狼毫笔都是用黄鼠狼的毛制成的,不是狼毛。” 林荆岫料想葵瑕是哪家富贵门第的小少爷,用的笔应当是镶金嵌玉、最好的动物毛做的,纸张非洛阳产不配进书房,不懂这些也很正常,耐心与他解释。 哪里知晓葵瑕根本就没上过学、读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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