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死后首辅追妻火葬场了_心死后首辅追妻火葬场了 第1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心死后首辅追妻火葬场了 第11节 (第2/3页)

阿菱还和本宫说过,她最不擅长的就是女红,还说你随了她,让你拿起针线,跟要了你的命似的。什么时候,你的女红变得如此好了?”

    宁定长公主口中的‘阿菱’指的是沈笙卿的母亲,沈菱是沈母的名字。

    从前沈笙卿的女红是不好,和沈母一样,也不喜欢针线之类的。可是嫁给楚时渊之后,她尝试着给楚时渊绣各种东西,女红可不就越来越好了?

    宁定长公主见沈笙卿突然变得异常沉默,她的神情也变得严肃了一些,说道:“突然拜访本宫,还给本宫送亲手绣的帕子,这是对本宫有事相求?”

    沈笙卿抿了抿唇,说道:“确实对长公主有事相求,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想问问,太后娘娘什么时候回来。”

    兴许是从前在楚时渊的面前温顺惯了,现在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和楚时渊和离,楚时渊还不将她的意见当回事,她的脾气也上来了,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尽快将和楚时渊和离的事情处理好。

    只是现在官府碍于楚时渊,不愿意判她和楚时渊和离,她之前送去官府的那份和离书也没了用处。她想了想,她若是想没有阻碍地和楚时渊和离,效仿沈母直接让皇帝或者太后下旨让她和楚时渊和离,是最好的。

    只是如今皇帝信任楚时渊,想让皇帝同意让她和楚时渊和离,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她便想从太后入手。

    宁定长公主说道:“母后前段时间去了崇国寺礼佛,本宫也不知道母后准备何时回来,你若是有事情找母后,本宫派人去崇国寺问问。”

    沈笙卿也没想因为她和离的事情弄得大张旗鼓,她温声说道:“不必如此麻烦,太后娘娘回来后,长公主告知我一声即可。”

    听见沈笙卿的话语,宁定长公主更加觉得今日的沈笙卿奇怪了,她说道:“你实话告诉本宫,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本宫,你找母后究竟是为了何事?”

    因为她和沈母交好,自己又没有女儿,她的心里也有几分将沈笙卿当作自己的女儿的。沈笙卿之所以被皇帝破例册封为欣荣郡主,也有她的功劳。

    沈笙卿倒是没想隐瞒宁定长公主,而且到时候她和楚时渊和离了,她想隐瞒都无法隐瞒。

    沈笙卿将手放在宁定长公主的胳膊上,说道:“笙卿没想隐瞒长公主,只是我想和楚时渊和离,却遇到了阻碍,遂想求太后娘娘帮忙。”

    沈笙卿口中‘阻碍’自然指的是楚时渊。

    谁能想到被人称赞正直,风光霁月的楚时渊会对自己的夫人言而无信,甚至完全不相信自己夫人的话语呢。

    宁定长公主到底非一般人,听见沈笙卿的话语,虽然也感到诧异,但是很快就镇静了下来,说道:“怎么会想和离了?楚时渊辜负了你?”

    宁定长公主的心里还是偏向沈笙卿的,这会儿听见沈笙卿要和楚时渊的话语,她的第一反应不是沈笙卿做了什么,而是楚时渊做了什么对不起沈笙卿的事情。

    沈笙卿回想她和楚时渊这几年的夫妻生活,低下眉眼,缓缓说道:“我想和自己心爱的人情投意合,夫妻恩爱,一起白首,可是楚时渊给不了我。他不爱我,而且……”

    “而且这首辅夫人也让人做得不痛快,还不如我只是欣荣郡主时痛快……”

    从前她没有嫁给楚时渊时,虽然哪怕被皇帝册封为了‘欣荣郡主’,在别人的眼里还是一个商贾,可是她不用患得患失,去揣摩另一个人的喜好,不用去想他的心里究竟有没有她,也不用去想他和简连漪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虽然是商贾,可是沈家的钱都是她和沈母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甚至大燕的许多百姓都受过她和沈母的恩惠,她无愧于心,她可以潇洒地做她自己。嫁给楚时渊的这几年,她觉得她都变得不像自己了……

    毕竟是沈笙卿和楚时渊夫妻间的事情,有些事情,宁定长公主也不好开口,她没再多问,只是感叹道:“当初你难产,你和孩子只能够保一个,楚时渊那个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保你。当初我还以为楚时渊看起来古板,不会怜香惜玉,心里却还是有你,你和楚时渊未必不能够长久地过下去,没想到还是……”

    当初沈笙卿要嫁给楚时渊时,宁定长公主就和沈母感叹过,楚时渊虽然有经世之才,只要给他施展的机会,前途必不可限量,可是这样的人做夫君未必是好的,沈笙卿又一颗心都落在了他的身上,以后怕是有得伤心。

    可是沈母却说,沈笙卿喜欢,她这个做母亲的不会阻拦,而且她自己婚姻不顺,更不应该阻拦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她对自己的女儿有信心,相信假以时日楚时渊必能够看见沈笙卿的好。

    如此,宁定长公主当时也就不好再说什么。而且她的内心也是希望沈笙卿能够过得好的。

    如今沈笙卿和楚时渊还是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