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嫁已倾城_未嫁已倾城 第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未嫁已倾城 第8节 (第2/4页)

隋炀帝好享乐游玩,三下扬州只为看琼花,终致亡国,身死扬州,再想及今晚齐姓商人和那帮盐商起哄的插曲,可知他这会提到琼花,绝不是溢美之词这么简单,不会是疑心她仗着姿色将来要闯祸吧,看来她还是得借此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

    烟景想了想,说道,“公子谬赞,琼花乃是仙花,万众瞩目,当年便引得隋炀帝三下扬州,劳民伤财,最后身死扬州为天下笑谈,烟儿不过是凡花俗卉而已,怎敢与琼花作比,烟儿不想惹人注目,更没有争荣夸耀之心,烟儿眼中心中只有公子一人,只想和公子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念头。”

    聿琛目光幽幽一闪,似笑非笑地道,“我不过提了一句诗,你就发挥了一大通,你知道我几个意思?就知道多嘴。”

    烟景微微低了头,有些委屈地道,“我就是想让公子知道,我对公子除了赤诚之心别无他心。”

    聿琛若有所思地看了她片刻,“好,我信你所言。今夜你表现不错,要什么赏赐尽可提。”

    她心中一动,决定豁出去赌一把,她抬起头定定地望着他道,“烟儿不要什么赏赐,烟儿只想陪伴在公子身边,若不能成为妻子的话,做……做侍女也可以的,虽然在府中他们都叫我小姐,但我并非娇生惯养,也是有些本领的,我可以给公子洗衣做饭、端茶倒水、铺床叠被,如果可以跟在公子身边,我相信我一定能伺候好公子的。”

    又是预料之中的没有回应,空气沉默得仿佛要令她窒息。她怎如此碰壁,她都为了他放下身价了,还是敲不开他的心门么?

    既然此路不通,那么……烟景脑瓜子转了一下,很快便有了一个想法。

    她一双澄澈无辜的眼睛里多了几分害怕的神色,“公子,其实今晚过后,烟儿还有点儿害怕,烟儿没想到只是唱了几首曲子,那帮盐商便会打上我的主意,公子说我容颜无邪,黄金万两也不得一见,虽将那帮盐商挡了回去,但我头上从此便多了一个大噱头,那帮盐商钱多得没处花,最喜欢吹捧这些噱头的,公子今晚是功成圆满了,可若是公子日后离开了,便再没有人替烟儿遮风挡雨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唱清曲的圈子本来就挺小的,烟儿留在扬州城若是让这帮盐商认出来,又该如何应对?很可能再也回不到原本平静的生活了。经此一晚,扬州已成烟儿的是非之地了,还请公子带我一块儿离开,好不好?”

    说到最后她的语气已经近乎乞求,且眼泪跟断线的珠子似的掉落下来,看起来楚楚可怜得令人不忍拒绝。

    聿琛的神色微微变了一下,今晚的插曲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他没想到她唱了几首曲子竟惹来那帮盐商的垂涎,她一个未出闺阁的女子,若被这帮骄奢淫逸的盐商惦记了,再留她在扬州的确不妥,何况她这个人的确还算对他的口味,那么将她收用在身边也不是不可。

    他自幼长于深宫,母后又去的早,父皇在某些方面更是一言难尽,他其实一直都深感寂寥,接触了她以后,他方发觉女子对男子的吸引力,若今后还是鳏处独居,的确是太吃亏了,若在深宫中有这么一个生动有趣的小姑娘作伴,也是不错的。

    聿琛幽深的双目紧盯了她好一会儿,才说道,“好,你既一心要来我身边,那我便成全你的心愿,就许你做个近身侍女吧,你若不觉得委屈,那我便收了你。”

    他答应让她跟在身边了,她本该很欢喜的,但心中还是有一种浓浓的失落之感,她知道的,他不喜欢她,也瞧不上她,所以不愿娶她为妻,只不过是因为今晚盐商闹出了一个不小的插曲,还有就是看她是自己倒贴上门来的,且又生的美貌,乐得捡一个便宜罢了。

    但很快便有一个念头在脑中响起,虽只是近身侍女,但好歹能跟在他身边,眼下没有什么比跟在他身边更重要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她一定会努力让他喜欢上她的,至于其他的,以后再慢慢想吧。

    她几乎没怎么犹豫,便速速地点了点头,“烟儿不委屈也不会后悔,能为公子铺床叠被,端茶倒水,真的是我的荣幸。”说完灿然而笑,眼睛一弯,还未及收住的的一颗小小的泪珠,便从眼角沁了出来,她刚哭不久,欺霜赛雪的脸上仍挂着两道泪痕,看起来楚楚可怜。

    他注意到了,眉间一动。

    他将她拉近身边,低下头去,用有些粗粝的拇指抚去她眼角的一滴星泪,指腹顺滑而下,一点点地轻抚去了她面上的泪痕。

    她的肌肤微凉,触手可及的柔腻光滑,细嫩得恍若吹弹可破,他收起指尖,将这一点别样的触感收进掌心。

    两人靠的这样近,他低首看着她,温温的呼吸轻拂在她的脸上,她洁白无暇的面颊上渐渐泛起了一抹淡淡的红晕,心里头怦怦跳动。

    她亦仰头望着他,与他视线交缠,他的眉眼真是好看极了,她在心底细细描摹,他的漆黑的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