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雌鸟 (第3/3页)
头,除了我,便是老爷,她也不会服侍的。”说罢,她让一旁的环儿为她们添汤。 赵柳有些不满意,“你这孩子,她不过是个丫鬟,耀祖是家里的儿子,那可是祖宗保佑生下的,她还伺候不得了?” 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在宫里呆过,伺候过皇家贵人的,怎么,咱家的侄儿身份是跟皇家一样尊贵么?” 若赵柳说是,那便是对皇家的大不敬,她讪讪一笑,“唉呀,都是自己家的人。” 李朝朝不再说话,专心用饭。 她请了几个有能力的夫女,管理了女子学堂,至于男子学堂,被她关了,做了善堂,专门收养被遗弃的女婴。 吃了会儿饭,赵柳边吃边说话,“对了,听说你开了家学堂,让咱家耀祖也跟着学学字吧,正好你跟怀卿还未生孩子,让他住在你家里,添添喜气。”她说话的时候,饭喷在了菜里,没有在意,反而拿起一个猪肘子啃了起来。 赵怀卿以前同她说过,他爹是个穷秀才,娘亲为了爱情,同家里断绝来往,嫁给他爹。然而他们家,个个儿都是人精,他爹好吃懒做,自觉是个秀才,天天磋磨娘亲。 而赵柳没出嫁前,经常跟祖母一起磋磨他娘,他娘怀他的时候,差点一尸两命。 “表姑有所不知,我那学堂是专教女孩的。”李朝朝正巧吃饱,一玉为她端来一杯热茶。 她用盖子滑了几下,吹了吹,才喝下一口。 “没事没事,同那些女娃娃一起,也是可以的。”赵柳满不在乎,打了个饱嗝,开始用筷子剔牙。 耀祖吃得身上都是菜水,流出来的鼻涕自己舔到嘴里吃了。 李朝朝垂下眼睑,“这事儿还是老爷回来了,再商议吧,毕竟孩子上学,是大事儿。” “我家怀卿真是娶了个好媳妇儿,就是能干!”赵柳眼睛提溜一转,看着李朝朝身上的衣裳,忍不住问了。 “表侄媳妇儿,你这身上的衣裳肯定值不少银子吧,家里有没有不要的衣服,给我几件,我拿回去自己穿。”赵柳“嘿嘿”一笑,精明的样子,显露无遗。 李朝朝低声轻咳,“哪里有让表姑穿侄媳妇儿旧衣的,下午让彩娟带你去城里逛逛,看中什么,让她给你买。” “侄媳妇儿,你真是太客气了!还有咱们家耀祖,毕竟也是侍郎大人的小表弟,也给他……”赵柳故意没说完。 李朝朝但笑,“也买。” 一玉拿了银子给了彩娟,彩娟是家里嘴皮子最利落的,也是最机灵的。 她带着赵柳以及耀祖,在京城从城西逛到城南,从城南逛到城东,这位二表姑,是看见什么都想买,看见什么都喜欢,这个也要,那个也要。 街上的人见她这样好爽,问起来,彩娟拿着钱袋子,笑容得体,“这位是赵家礼部侍郎——乡下二表姑,她今日带她儿子来看望我家夫人,来了后说没有衣服穿,我家夫人给了我银子,让我带着他们出来采买来了。”后面,跟着三四个小厮,身上手上挂满了东西。 后来,实在拿不住了,便雇了驴车,驴车拉的板子,跟要开店似得。 现下,整个京城都晓得了,那赵家礼部侍郎的乡下亲戚来打秋风,恨不得将整个京城都搬空。 还说李朝朝真是可怜,摊上这样的穷亲戚,令人咋舌。 ———————————— 作者有话说: 联系了一下身边现实事件,写了上来。 不止有极品女亲戚,还有恶心的男亲戚呢。 男亲戚就是既得利益者,让女人冲锋陷阵,自己坐享渔翁之利的恶心人。 如果表姑还有耀祖都是好人,女主会以礼相待不说,还会帮助她们,但是! 请看下文 我真怕有的读者看了以为我厌女,我发誓我不厌女,除了上学时候欺负过我的同学还有欺负我的亲戚,现实中跟我玩儿的几乎都是女生!表姑的出现不代表作者厌女!跪下来求求别误会! 我是个特别懦弱心里防线低的人,求求别误会我厌女啊!就这个情节出现,是为了侧面描写封建底层社会女性被压迫,矛头指向跟自己同样性别的女性!思想彻底被洗脑,觉得女人就是自己天敌,这样的无意识厌女,甚至是攻击。 赵怀卿的母亲就是因为在这样的极端思想下,被折磨死的。而男人,永远是在幕后,看着她们互相折磨。 作者现实中,是个懦弱到极点的人,被女生欺负过,也被男生欺负过。但是,帮助我的,鼓励我的,永远都是女孩子! 女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感情真的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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