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第3/3页)
颖佳也渐渐没了耐心,认为他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本来日子这样得过且过,也能将就,李伟成和罗颖佳对他很不上心,大冬天也让他穿着单衣,可毕竟还能给他一个屋檐,三餐饱饭,没有使他流落街头。 可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在五达山镇议论了许久的八卦,直接改变了他后来的生活。 “我七岁的时候,罗颖佳跟人私奔了,”祈妄平静地说道,“这在当时是个大事,街头巷尾都在说。李伟成本来就是个没有工作的混混,除了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和地,没有别的进项,平常不是酗酒就是游手好闲,都是靠罗颖佳开的小理发店生活。但是她一私奔,既让李伟成面子上难堪,也让那个家里一下子少了最大的经济来源。”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生活急转直下。 罗颖佳也不喜欢他,会在他高烧的时候把他锁在屋子里,也因为怀疑他偷拿了家里的东西把他的手都捆起来扔进院子里,但是比起后来的李伟成,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没有了罗颖佳,家里一下子变得困难了,但是靠着一点以前的存款和把田地租给别人,也能勉强度日。 但是李伟成脾气却越来越差,最后都施展在了祈妄身上。 祈妄都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顿打。 他那时候太小了,不论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但是在当初他作为一个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李伟成想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鸟雀。 他印象最深的,好像就是一个雪天,李伟成让他跪在啤酒瓶的碎片上,碎片把他的膝盖割得血肉模糊,但是又在冰天雪地里凝成血痂。 所以他的身上才这么多伤口。 所以他才这么介意别人碰他。 现在再回忆起来,他也算是命大,有几次他都算是命悬一线了,他以为自己会死在李伟成的拳头下,可他居然就这样磕磕绊绊地活了下来。 但是这些祈妄都轻描淡写地省略了,他跟喻年说,“李伟成那时候喝醉酒,偶尔会跟我动手,我那时候还小也不抗揍,就总是尽量躲在外面不回来。我那时候总是想,李伟成要是死了就好了。” 祈妄的声音越来越冷,嘴角却若有若无地勾了一下。 他在喻年面前,一直是温柔内敛的,几乎看不见戾气,比任何一个受过体面教育的绅士都要从容。 可现在他脸上流露出一丝冰冷,像是又回到了多年前的冬夜。 他说,“李伟成死了,我也许也会更加无人可依,会流落街头,但我好像也不在乎。” 祈妄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一直看向那座破败的院子,好像还能看见当年站在门外,迟迟不愿意进去的自己。 小孩子就是这样无力。 没有自由,没有力量,只能任人摆布,那时候长大对他来说是个很遥远的词,他甚至觉得自己等不到这一天。 他轻声对喻年说,“我知道我的念头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因为我还以为李伟成是我的亲生父亲,可我没有办法不这样想。” 这对于喻年这种在温暖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来说,大概是不可想象的。 其实他大可以不用说起自己的阴暗面,就像以前一样,百般隐瞒,维护起自己在喻年心中的形象。 可他还是说了。 喻年的呼吸声在车内听着有些重。 他抬起手,轻轻碰了一下祈妄的脖颈,在祈妄的脖颈上有一道经年的伤疤,很长,像要把喉咙割裂。 当年他跟祈妄遇见的时候,这条疤就在祈妄的脖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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