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长生仙_第49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95节 (第2/2页)

血酿造的酒,要有龙肝凤髓为饮食,要见绝色美人起舞,亦或者,若你觉得这些理由都太过于寻常低劣,犹如凡人,那么,这些呢——”

    “要证道,要求道。”

    “要为最高。”

    “要凌驾于三清四御。”

    “为求大道,万物可抛?”

    “以及,求长生。”

    北极紫微大帝伸出手,掌心向上,微微拢起,手指白皙修长,仿佛笼罩住了某些浑沌的存在,他语气平和:“为了这些理由,他们采取了行动,最后颠覆了时代,或者说,至少创造出了无边杀戮——”

    “而长生之道,只会让这种无法满足的欲望更加剧烈。”

    “长生为大欲,长生之后,渴求不死,不死之后,渴求不朽。”

    “争斗,杀戮,除非他可以立刻让所有生灵都抵达长生不死不朽,否则的话,想一想吧,齐无惑,当整个世界上的仙神多增加十倍百倍,有百倍的东华,隐曜,遵循着长生的道路而行,为了求道无所顾忌,会发生什么?”

    北极紫微大帝语气漠然,五指握合:

    “万物苍生,自有秩序。”

    “抛却长生,更有其他有价值的存在。”

    “以自己的意志去扭曲引导万物,令万物苍生只剩下长生这一个执念,为此长生,无物不可抛,无物不可杀,于是可以子弑父,女杀母,屠戮苍生,以求我为长生者;甚至于连这样的杀戮都不会被在意。”

    “因为在那个世界之中,经历,只是这一世的‘扮演’,魂魄才是最本真的东西。”

    “所谓的亲情,友情,欲望,执着,都只是虚无无价值的罢了。”

    “既然只是虚假的,只是终究消散的东西,人之生死,无关于魂魄,那么儿子杀死父亲,母亲杀死孩子,彼此厮杀,不也只是一场轮回而已么?再度转世,就会扮演这一世的身份和关系。”

    北极紫微大帝道:“如此下来,整个六界将会混乱疯狂。”

    “苍生万物,皆有其欲,皆有所求。”

    “人性本无善恶,求其欲而动。”

    “欲不去遏,则越发膨胀,终究引发大乱。”

    “所以,要以严刑峻法,约束苍生。”

    “越是长生者,则越是畏惧于死亡,活得越久,越是害怕;年少者往往对于死亡从容不迫,而老迈者则大多渴求活下来,所以,唯独死,唯独那长生者最为惊惧的死亡,可以让他们清醒下来,让他们的欲望被自己控制住。”

    “不杀,不足以定秩序。”

    “不斩,不足以维六界。”

    “唯杀,可护生。”

    北极紫微大帝语气平和,他背后的天空云气流转,仿佛压下,天穹厚重而沉闷,北帝的眸子平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一枚腰牌已经落在了桌子上,上面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就在齐无惑和北极紫微大帝的中间。

    北极紫微大帝背后,天穹之上云气厚重,却又有丝丝缕缕的散开,露出了北极群星之相,北极紫微大帝袖袍翻卷,气度越发苍茫遥远,如同神话降临,有平和的声音道:

    “北极第四圣。”

    “真武灵应,可愿归位?”

    风起云涌,万物苍茫。

    少年道人看着眼前的北极紫微大帝,道:

    “敢问,苍生遵循的,是谁定的秩序?”

    北极紫微大帝看着他,这位尊奉玉皇,以一己之力承担数个劫纪杀伐争斗的御语气平和,仿佛说最寻常不过的事情,淡淡道:

    “我。”

    第14章 交换信物,约永以为好

    齐无惑看着眼前那位自然而然道出一句【我】的北极紫微大帝。

    北极紫微大帝随意落子,语气平淡道:“你似乎并不服气。”

    少年道人没有直接反驳,而是下落一子白子于棋盘之上,沉声回答道:“不知道,北帝以自我为秩序的理由是什么?”

    他以为北极紫微大帝会说他最公平,最公允,亦或者说,最为宏大,但是北极紫微大帝只是平淡地回答道:

    “因为我最强。”

    齐无惑道:“北帝的意思是,只有强者才能制定秩序吗?”

    “弱肉强食?”

    北极紫微大帝道:“当然不是。”

    “而是唯有强者,才能推行秩序。”

    “秩序的本质,是力量;没有力量作为后盾的秩序,不过只是虚无。”

    那位身穿黑袍的大帝君平静坐在那里,眸子看着齐无惑,眼底倒映着少年道人的模样,却又恍惚是倒映着年少时候的自己,而今早已经制衡六界的大帝君平淡回答道:“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的秩序。”

    “但是唯独强者,可以推行秩序。”

    “才能让万物遵循自己的秩序来运转。”

    “当所有生灵的秩序都得到发扬,就等于毫无秩序。”

    “绝对的自由,就等于绝对混乱。”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