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2/2页)
绝迹的补锅、焗碗、箍桶这等手艺都会,跨越了传统与现代。 这样一个人无论在哪里都能过得很舒服,华真行也想不通他老人家为何要跑到战乱后的非索港来。墨尚同起初开了家维修铺子,帮助过很多人,也教了不少人各种手艺,然后组建了一个互助性质的民间团体。 墨尚同在这里显得非常特别,因为当地人几乎什么不会修,东西弄坏了就换个新的,房屋等设施也很少去翻新维护。墨尚同身边聚集的几乎都是手艺人,比如酿酒的、做面包的、修车的、加工各种农具和日用品的。 会修就会造,这些人出产的东西未必很先进,却都是当地最实用的。草鞋帮并不松散,内部组织很严密,加入他们就不得内斗,还必须守望互助,在混乱的非索港中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中底层势力,成员已有上万人。 谁也说不清非索港大大小小有多少股帮派势力,但草鞋帮恐怕是其中人数最多的,而诡异的是,好像没有哪个帮派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甚至也没把草鞋帮当成对手,顶多只把它当成麻烦。 因为草鞋帮不是黑帮,至少不是那种占地盘收保护费、垄断非法生意的黑帮,它好像只是守法匠人的行会。草鞋帮没有跟谁抢地盘的概念,只是宣扬内部的友爱平等、互助互利。但当地的黑帮谁也不会轻易去招惹他们,惹了其中一个,就等于惹了整个草鞋帮团体。 有很多人都想加入草鞋帮,但想成为其成员并不容易,首先得放弃一切非法谋利行为,还得严格遵守其规矩。在草鞋帮种不能只求自利而不助人,假如在其他成员需要帮助的时候谁没有按照要求参与行动,就会被开革出去。 草鞋帮之所以得名,因为墨尚同有时穿草鞋。在墨尚同来到非索港之前,当地人根本就没见过草鞋这种东西。墨尚同找了一种合适的草茎打草鞋,一度令大家目瞪口呆。 原野上的土著部族居民大多是不穿鞋的,脚上都有厚厚的茧子,但那样很容易受伤。而在非索港这样的城市中,夏天灼热的水泥或柏油路还有各种可能扎着脚的异物,就更需要穿鞋来保护脚了。 当地最常见的有三种鞋,人字拖、运动鞋和大头皮鞋,但不少人仍然习惯光着脚。墨尚同经常穿草鞋,还教别人打草鞋,当他的团体成了气候之后,草鞋也成了一种独特的标志,虽然草鞋帮并没有规定其成员必须要穿什么鞋。 其实墨尚同最早给他建立的团体起名叫“大爱者”,用当地土语说大致是这个意思,堪称大雅无华、雅得掉渣,可是硬生生被“草鞋帮”这个名字给打败了。当地人都叫他们草鞋帮,搞到最后就连墨尚同自己也这么叫了,也算是不得不随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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