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2/2页)
里嫌弃至极,现在只觉得这里是个能让我沉浸式思考世界的好地方。 可恶啊,我不想思考了,我要像个人生输家一样窝在家里看电影! “...所以为什么是泰坦尼克号。” 从寄宿学校到韦恩庄园,哪一个都比这里干净便利,我很少回来。 原本是见到这里的人就烦,后来是懒得收拾也懒得雇人收拾,有什么麻烦的,就直接跑去辉煌的韦恩和凯恩家处理。 青梅竹马不就是在这个时候拿来用的吗,这么多年的情谊不能浪费。 收留我,谢谢。 现在,在一片杂草和垃圾的荒废风庄园里,我有种终于又找到了自我的安心感。 不敢把房间打扫的太干净,很怕打扫得太干净的话,房间里唯一的垃圾就剩下我了。 但是在冲击之下,现在我突然想积极一下... “哦,我已经收拾好了。” 从刚刚开始,就有个突兀的声音卡着出现。 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大靠枕,我抬头看了对面那个一起在看电影的丧钟一眼,依旧还有些呆滞:“啊,是吗,谢谢哦。” 嗯...嗯? 我好像突然抓住了不对劲的地方,眼神清明了些许:“你怎么出现的这么自然?你把我家当什么了?豪华大酒店吗?” 丧钟抓了一把薯片,十分嫌弃:“你确定这里豪华吗。” 行吧。 你怎么还在我家白吃白喝的度假啊! 你不是来工作的吗! 你甚至为了住的更舒服,自己都已经收拾好了? 可恶,这样显得我很呆你知不知道。 其实有考虑卖掉然后买个新的,但是既然你这个时候这么勤快那你就收拾吧,总比之后让阿尔弗雷德劳累强。 “丧钟啊丧钟,你这么勤快,怎么会被离婚呢。” 我继续仰头看着天花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动忽视那边的骂骂咧咧。 我开始复盘自己。 无父无母,生活自由,手里有一大笔钱,在哥谭混得也不差,和最大的少爷是青梅竹马,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我还无比年轻。 我还有男朋友,男朋友好像还不是玩玩的那种,这难道不应该都是开心的事情吗,我应该无比开心才对啊,我这日子明明就是在2个月内突飞猛进地过得超级好啊! 我的精神状态到底还在不稳定些什么! “丧钟啊丧钟,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傻逼。” “你说的没错,这个确实。” 不免让我想起了傻逼dc,他们好像确实很开心的样子。 指通过不顾我们死活的方式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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