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第1/2页)
所有的士族之人,无论如何离经叛道,他们所看的世界都该是因果分明的,所有事情总能溯起源,找到原因,寻其对错,自省自警,不再重蹈覆辙。 可在这件事里,没有人有错,却有人伤亡,他不知道该去恨谁。 为了大局,他懂,可为了无辜惨死的家人,他不想懂。 他只是蜉蝣!他能否看透,甚至一点都不重要。 章月回只能无力地看着满门抄斩,家破人亡。自此之后,他成了一个见不得光的人,逃到南方小城,整日醉生梦死。 有时宿在酒桌上,有时甚至宿在街头,活脱脱像个流浪汉。 他以为自己的余生便会一直如此,同烂泥一般,跟着世道一起烂下去,直到遇到了她。 忘了是哪一天,宿醉后醒来,有双亮晶晶的眼睛在床边看他。 “官人,昨晚是我把你搬回客栈里,你要付我十文钱。” 她拿到十文钱,眼睛更亮了。 “下回您要喝酒的时候也叫我吧,我帮您善后,便宜不贵,保证服务到家。” 再下一次他去喝酒,果然叫上了她。喝得半醉就兴尽了,心里总想着那双在门口等他的眼睛。 他给她打包了糕点,看她雀跃,他竟然也有些高兴。 再后来,他就不酗酒了,老老实实地跟她在街头卖起了烤红薯,做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老百姓。 他没有家,她也没有家,他们就在那个小城里相依为命了两年。 他在城郊河边建了两个相邻的茅草屋,院子连着院子,衣服总晒在一起,飘在日光里。 他们一起在春天的花海里踏青,在夏天的大树下乘凉,在秋天的落叶中丰收,在冬日的篝火旁取暖。 老天爷垂怜他,他的人生在遇到她之后,像是坠入一个美梦。 但对于她,他并非全部坦诚。 他知道自己终将有一天要离开,知道自己做的是刀头舔血、大逆不道的事。 ——章家尚有一家商行在鹿城,这是抄家时朝廷没查到的产业,他偷偷接管,花几年时间将所有生意都隐入地下。 他要织一张黑暗中的网。不为什么,也不想复仇,就是想让大家一起毁灭。 毁灭的时候他再现身,叫世上的人都看看,这个世道是如何把人逼疯的。 他拎得清,这些事排在南衣之前,他也不能将她拽到这种地狱里来。 所以他从来没有将山盟海誓说出口,他怕给不起。他们只是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他从无逾礼之处。而她懵懵懂懂,不知何为情爱,顶多有些模模糊糊的概念,想要跟他过一生。 他有七窍玲珑心,如何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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