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嫡长子 第268节 (第1/2页)
“晚生萧渺,嘉兴府人士,前年有幸,刚中了举人。” 浙江的事情演变到这个程度,已经是士绅这个阶层对于开海的反对,而并非是几个走私商人的事。因为利益共生,再加上这几日来锦衣卫稍显血腥的行动,其实是激怒了这一整个阶层。 因为毛语文杀得都是有功名的人。 客观来说,大明对于读书人相当的优待,只要是个举人,不用纳税、不用服劳役、见了县官不用下跪,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除此之外,举人还有一份廪粮。不同地区每年大约12-18两不等。这基本上已经是一个农民从年头干到年尾所得收入的两倍。 再有,举人一旦碰到恩科,那么朝廷还会再发一笔钱,就是路费,这笔钱是被纳入地方赋役体系的,也就是说属于政府的支出。 路费这个事情,其实很有意思,很能看出什么叫政令不出紫禁城以及舆论掌握在读书人手中这两点。 首先,举人路费这个事,洪武十七年有明确记载:中式举人,出给公据,官为应付廪给、脚力,赴礼部印卷会试。其中的“廪给”,指的是廪米一类的钱粮资助。 不过嘉靖年间有个叫霍韬的人自己记录说:举人路费,成化以前无有给也。 什么意思? 朝廷已经明确了有这笔支出,为什么还说成化以前无有给也? 看起来前后矛盾,但任何有生活经验的人稍微一想都能明白,朝廷规定政府给你的钱,不是你说能拿就能拿的。 所以时间一长之后,其实士绅官府已经结成了利益共生体。 另外一方面,自正统、成化以后,举人路费这个事情渐渐被曝露出来,不间断的有官员给朝廷上奏,说我们这儿有‘大儒’、‘乡贤’,他们因为没有路费,不能够参加科举,希望朝廷能够重视。 之后的弘治、正德年间,一直也都有这样的声音,嘉靖年对于洪武年间所定的规矩也再次重申。著名的杨继盛在中了举人之后就得到去参加会试的路费三十两,不过他用这笔银子给他的兄长捐了一个散官。 而到了万历这样明朝的中晚期,这部分的费用较之前连翻数倍。当然在绝对数额上,不过就是十几两到数百两的区别,压不垮一个国家,但其实可以看出一个问题。 为什么举人连一个路费问题都可以进入朝廷的视野得到解决,而且随着时间的延长这个问题被解决的越来越好,而那么多佃户、贫农的生死问题却解决得越来越差?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不同阶层在社会资源的博弈中能力不同。 也就是所谓的越强者越富,越弱者越穷。 言归正传。 士绅们在大明的体系之中是力量较为强大的一个群体,并且几百年来他们不断取得斗争的胜利,就是一个路费问题,都能争到手。 直白的说,他们自己也认为,治国还是要靠他们。 那句话怎么说的,为万世开太平,这是文人的终极理想。 而在现在他们也有一个要求, 毛语文指望不上,他们就指望王琼、彭泽,那个叫萧渺的言辞恳切,“德华公,济物公,昨日公孙道、严子孝、俞瑞峰、任青等四人,被当街杀害!此事实在骇人听闻,吾等别无他求,恳请两位上奏朝廷为四人诉冤,请求朝廷惩治奸佞!还我大明朗朗乾坤!” 这个时候开海的事情,像是不那么重要了一般。 争斗本身成为了主角,争斗的内容已经消失。 这是激化的征兆。 王琼和彭泽都不好讲这个话,他们既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 最后还是彭泽说话:“这件事,是对是错,朝廷自有公论。但是你们不该聚众哭闹,擅闯官府,若是报到京师,叫京师怎么以为?各位要是还信得过老夫,那就听老夫一言,各自回家,安生度日。朝廷从来也没要杀人的圣旨。” 毛语文一听,这最后的一句安抚得过了头,不应该讲。 果然有举子出声,“既然朝廷没有杀人的旨意,那么这四人的命又该如何算?” “我们不能回去,要将事情闹起来,让朝廷知道!” 而就在此时,谷大用已经带着锦衣卫陆陆续续的出现在了这里,当八十多名锦衣卫和五百名东厂番子持刀出现, 诸多士子的脸色又是大变。 彭泽都急了,“毛副使,你要干什么?” 毛语文面色不改,“济物先生的脾气真好,对待强闯官府的人还能原谅。若是这样还遣散回家,当做无事发生,朝廷的威严何在,陛下的威严何在?” 彭泽说:“你敢在这里行凶?” “本使没有说行凶,但本使不会放一个人走!” 彭泽没办法,“中丞!” 他跪了下来,就在王琼的面前。 眼见彭泽跪了下来,衙门里其他属官也全都跟着跪了下来,“中丞!几百人的性命在您一念之间,浙江若是发生了坑杀士子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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