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1/2页)
孟逢青抬头时会看见少年颤动的睫羽,在谭桢直起腰时,他的目光便会不着痕迹的挪开,挪到窗外一颗高大耸立的梧桐树上。 光秃秃的梧桐树,满地金黄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格外萧瑟。 这一天学习下来,谭桢深感有用,收获颇多,最主要的还是对面坐着孟逢青。 他遇到不会的题,便会请教孟逢青,而孟逢青摸索了教学他的方式,教起起来融会贯通。 “孟学长?”谭桢正打算休息一下,突然听见一道声音响起。 等他抬头时,那声音的主人已经坐在了桌前,坐在孟逢青的旁边。 “孟学长,你怎么在这里?”长相偏乖软的少年眼睛发亮看着孟逢青。 用谭桢这个旁观者的形容来说,就像是狗见到了骨头,恨不得立马扑上去,不过唯一的区别是,这个少年想扑不敢扑,还要假装矜持。 谭桢低着头,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孟逢青似乎比谭桢还要疑惑,他礼貌问:“你是?” 那少年脸上的笑容几乎一瞬间便僵住了,他苍白着脸色,柔弱道:“孟学长,你不记得我了吗?” 孟逢青:“抱歉。” 少年一副心碎的模样,倍感伤心,不过他没有沉醉在伤心中,抓紧机会介绍自己:“我叫洛淮书,和姜成是朋友,你忘了,我们见过的。” 姜成又是谁?听起来好像和孟逢青挺熟的样子,他怎么都没有见过,谭桢想。 孟逢青微凝眉,挪开视线,看向少年的身后,果然看见姜成坐在不远处,干笑着朝孟逢青打招呼,缩在角落里也不敢过来。 孟逢青温和一笑:“我知道了,不过我们现在在学习……” 言尽于此,洛淮书只好不情不愿地哦一声:“那我们待会儿一起吃饭吧?” 孟逢青耐心告罄,眼里闪过一丝不耐,他淡淡道:“我和朋友一起,下次吧。” 洛淮书这才注意到对面还有人。 一看是谭桢,顿时脸都青的。 谭桢的脸和名字都被他记得清清楚楚,鬼知道他当时知道有人给孟逢青告白的时候,他恨不得冲上去把谭桢的脸给撕了。 气死了,他都不敢告白,谭桢凭什么,居然比他更先告白! 洛淮书有一阵子在纸上疯狂地写谭桢的名字,然后划烂,就像是划烂谭桢的脸一样! 他本来还想雇几个杀手,在校门口围剿谭桢,打得他屁滚尿流,结果他跟他妈妈说,他妈妈让他醒醒,说现在是文明社会。 洛淮书要被气死了,当天晚上气得少吃了两顿饭。 可惜他和谭桢不在一栋楼,平时候遇到的机会几乎没有,洛淮书就算是想给谭桢找不痛快,也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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