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 分道扬镳 (第2/2页)
错,万一碰上那批人,可以当过路费。阿宝跟着阿奴走,阿蕾抱着她哭了一阵,约好明年一起回乡。 两拨人走出草原后各自分道扬镳。 阿奴他们一路往西而去,这一路遍地是野羚羊野牦牛野马野兔马鸡,还有各种鸟类,草原上最多的是‘七比’(旱獭),旱獭整个就是特大号的老鼠,经常在它们的洞旁瞭望,两只手钩在胸前,像是作揖拜佛的祥子,因此吐蕃人从不伤害它们。据说要是伤害它们的话,它们还会流泪哭呢。表面上很令人同情,但实际上它们干的大多是坏事。它们把一个草原挖的千疮百孔,而且还把这些洞窟在地下全都连在一起,就像是一个地下城市。骡马有时候一脚踩下去,窝就塌了,导致骡马经常崴脚,马帮的马伤了脚不能走路,要是在没有人烟的地方,那就是死路一条,所以赶马人特恨旱獭。 夏天的高原到处是各种野菜,益西多吉知道汉人吃不惯吐蕃的食物,有时就叫人去挖野草,加上肉和糌粑炖煮,做成一种叫做‘土巴’的稀粥,很美味,沈嘉木等人能改善一下伙食。有的野菜味道不错,最美味的是有一种像竹叶的野菜,苦凉苦凉的,还有一股清甜味。 刘仲歇了几天,看见山就头疼,抱怨连天:“每天就是爬山过河,过河爬山,什么时候能走完。” 往洛隆宗去的路上是成片的山头,这些山高可摘星,所谓的路只是人马踩出的羊肠小道,如一条直立长蛇一般,非常陡峭,一路上沙石不断的滚落,每走一步都要很用力的稳住身体,以免掉落悬崖。“上山嫌腿长,下山嫌腿短”,每日里都走的战战兢兢,两腿发抖。刘仲探头看见山谷里星星点点的白色,好一会才醒悟过来那是骨头,也看不清是人还是动物的,想起一路上看见的森森白骨,他打了个寒噤。 刘仲认为伤好了,可以自己坚持走,如此危险的路不需要再躺在担架上连累别人,众人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终于靠自己爬上一座山顶,畅快的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千山之巅,周围的积雪簌簌而落,多日积郁一扫而空,自得之余他准备转头跟阿奴炫耀,却看见阿奴的脸色大变,随后他耳朵里轰隆轰隆的响,什么也听不见,身上的血液都往下坠,摸一摸脸上麻木一片,已经没有了感觉,他倒下去之前,只看见蓝天上嵌着冷冷的太阳,这里连太阳都不热,晕过去的时候他想。 众人连忙将他抬下山,罗桑给他灌了几口药酒,刘仲不久苏醒过来,他感觉血又都流回身体,从此他被众人强制躺在担架上,一路到了那曲河(怒江上游)边上。 沈嘉木左脚后跟长了鸡眼,每走一步痛的钻心。罗桑将他的脚浸入佳姆俄曲河水里,河里的水都是融化下来的雪水,冰冷刺骨。过了一会,拿出来时已经是苍白一片,罗桑捏了一下,问道:“疼不疼?” 沈嘉木笑道:“不疼,已经麻木了,真舒服。” 罗桑嘿嘿两声,阿奴递过一把已经烤过消毒冷却的刀给罗桑,然后挡着他,指着远处的彩虹对沈嘉木道:“先生,那边肯定下完雨了,看看,彩虹都出来了。” 沈嘉木一看,的确,一条彩虹横亘在前方,美轮美奂,他登时忘记了脚还在别人手上,诗兴大发。 罗桑见沈嘉木注意力转移,快速用刀将鸡眼挖下来,刀很锋利,脚上的神经已经麻木,沈嘉木根本感觉不到痛楚,还没想好诗怎么写,鸡眼已经被挖掉了。 沈嘉木这才发现这一对无良的父女居然不声不响的在自己脚上挖个了洞,吓得脸发白。 刘仲幸灾乐祸了好一会。 后来他发现自己也长了一个,苦着脸不敢说,最后被沈嘉木发现,他记恨刘仲取笑自己,直接将人拎给罗桑,这回连注意力都没有转移,眼睁睁看着罗桑用刀生生挖自己的脚,虽然不疼,刘仲却满头大汗。 终于他们走到了洛隆宗,沿着那曲河走进小城的时候,人们大声欢呼,喜气洋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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