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剧终(大结局) (第6/6页)
说到底,修行、修心,都是一种感悟。” 见詹姆还一脸茫然,侏儒把羊皮卷重新包裹好,“你现在还不懂,等你成为圣骑士,再阅读《神曲》,应该有不同感受。” “也许,到时你能见到你早该抛诸脑后却始终无法遗忘的人。老哥,希望这本《神曲》可以帮你开启新的人生。”他意味深长道。 “我七十多岁,一辈子都看到尽头了,还有什么新人生?而且,我不是圣骑士。”詹姆苦笑道。 “泰温连儿子都有了,你还不快快皈依圣母?即便比不上巴利斯坦与老伊蒙,你只活到一百岁,也还有二十多年的活头呢!” “其实,我正准备加入圣堂。”詹姆笑道:“我已经与蓝赛尔说好,等参加完‘刀疤’伊蒙的婚礼,就在大圣堂出家,做他的徒弟。” “刀疤伊蒙?这什么破名字。“侏儒龇牙道。 “你见过他就明白了。” 侏儒点点头,“等会儿我就去找他。” “记住,《神曲》只能你自己看,可以对外人讲述诗篇的内容,但万万不能让其他人见到它的真容。 有些东西明明是出于善意被制造出来的,可一旦落在心术不正之人手中,却会化作最可怕的魔器。”他郑重道。 “嗯,我记得了。” 几个兰尼斯特在一起吃过午饭,侏儒就向他们告别。 “维斯特洛与厄索斯,我都走遍了,接下来我会去索斯罗斯。 那里有很多处于莽荒中的土著,我要度化他们,用七神的光辉清洗野人的腥膻与野蛮。 别为我担心,未来《七星圣经》中或许会有一篇‘侏儒化胡’的故事。 詹姆,保重!泰温,小提利昂,姥爷会天天为你们祈祷的!” 侏儒说走就走,非常干脆。 不过离开前,他也去了一趟红堡,见到那个据说很像他的“刀疤”伊蒙。 如詹姆所言,见过他之后,立即明白他为何有这么个外号。 那小子被他表叔岳丈砍了好几刀,直接往脸上、脑袋上劈,留下的疤痕还带诅咒——永不愈合,当耶歌蕊特伤心时,伤口就会裂开。 呃,伊蒙被发配到君临后,去北方游历了一趟,得到表叔的热情招待,然后,他偷了表叔的女儿。 瓦迩对这女婿非常满意,老岳父琼恩却差点发疯。 “哈哈哈,你小子有种,真像我!”侏儒大笑。 ...... 又三年后。 炎夏。 贝勒大圣堂外。 “你......来圣堂做祷告吗?”詹姆看着依旧高大、依旧丑陋、眼睛依旧温柔的女骑士,表情十分复杂。 “我也想加入战士之子。”布蕾妮低声道。 “你早就是被圣母赐福的神圣白骑士了。”詹姆道。 “我想......”布蕾妮糙圆脸上浮现一丝微不可查的红晕。 她咬了咬毛毛虫似的胖嘴唇,鼓起勇气道:“詹姆,我想了很多年,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骑士的荣耀,龙女王的认同,无数人对无袍铁卫的赞赏,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 “我发现,当年押送你去君临的日子......与你相处的日子,才是我这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记忆片段。 你在凯岩城时,我还能忍住不乱想,可你来到大圣堂这三年,我只要站在红堡塔顶,就忍不住往圣光塔的方向张望。 我,我有些忍不住了。 你七十多岁,我也六十好几,也许还能活十几年,几十年,但我怕年纪再大些后,没精力去说这些话,去做......我不想做什么,只希望能每天看到你,我们可以一起练武,一起在圣母像下做晚祷,这就够了。” 詹姆眼眶一红,莫名生出一种冲动。 “不,不够!”他上前一步,拉住她粗硬的大手,“我们还能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还有时间去做一些曾经没法做的事。” “什么事?”布蕾妮的大眼睛里有期待,也有茫然。 “让一切规矩都见异鬼去吧,我们先结婚,然后仗剑走天涯,看天下美景,见各地习俗,吃各种传统美食! 维斯特洛我待腻了,我们去找提利昂。他也是修士,让他为我们主持婚礼!”詹姆激动道。 “好,让规矩都见异鬼去吧!”布蕾妮留下两行泪,大笑着拔出守誓剑,扔在地上,然后扯掉身后的白袍。 “嗡——”她眉心金色符文闪烁,圣骑士之印崩碎。 “哈哈哈!”詹姆也脱掉战士之子的彩条披风,解除识海的圣骑士之印,大笑着拥抱高大女人。 两人搂在一起,就像拥抱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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