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书斋私会 (第1/2页)
第一百五十八章书斋私会 住进毓秀斋的俞宛秋如鱼得水。晚上简直不想睡觉,因为里面有大量藏书,都是她父亲早年读过的。很多书上还有她父亲的眉批,其中最早的是四十多年前,也就是俞慕凡几岁时的笔迹。 俞宛秋决定走的时候,想办法把这些书也带走一些,再抽时间把书上的眉批,夹在书页间的尺牍,便条,妙手偶得的佳句,好好整理一下,出版成一部书。状元郎、前知府大人的遗墨,应该是有价值的。而她自己,也该为这具身体的父亲做点事,她手里的那些钱,可都是这位父亲挣下的。 俞慕凡把大批藏书留在老宅,又在老家置下大量田产,已经为将来养老做了充分准备。他在任所遥望故乡时,是否也曾像陶渊明那样低吟过:“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可惜他死得太早,今生岁月匆匆结束在宦海浮沉里。没来得体会做田舍翁的自由与幸福。 坐在父亲昔日苦读的书斋里,俞宛秋既替父亲难过,又替自己庆幸。 有一句话说:世间从不缺乏美,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果然如此!她来俞府的第二天,就在这座阴森**的百年老宅里寻到了一处“阆苑福地”以后的日子,就再不是煎熬,而是享受。享受安静,享受一院竹影,一园花香,因为书斋左边是竹园,右边则是花圃。 俞府之人,在俞慕凡离家几十年又死后七年,仍把他的书斋里里外外都保存得这么好。他们对自己或许无情,对家族唯一的状元,却是敬爱有加的。 俞家与沈鹃的是是非非,俞宛秋这两天想了很多,并不认为责任全在俞府。他们使毒害人固然该死,嫡母沈鹃呢?如果她的生身之母何姨娘真是沈鹃害死的,沈鹃照样难逃杀人凶手之嫌。而她自己,更是没有立场替沈鹃向俞家寻仇,因为沈鹃可说是她的杀母仇人,尽管沈鹃后来疼她如己出。杀母夺女,身为女儿的那个人,夹在中间委实难为,恩仇两难顾。 当然沈鹃的恨意,俞宛秋也能理解。她和俞慕凡做了十几年恩爱夫妻,半途却跑出一位美貌痴情的女子。还是亲戚家的嫡出小姐,不顾身份,哭着喊着要给她丈夫做妾。婆家遂以她无子为由,把这位跟她丈夫“更像一对璧人”的美女送到她丈夫身边,并且很快就怀上了孩子。看着丈夫的宠妾每日挺着肚子和她丈夫秀恩爱,沈鹃心里还不跟蚂蚁啃似的,恨意弥漫的结果,是等不及生下传宗接代的儿子,就趁着生产的机会把何姨娘解决了。 设身处地地想,如果现在冒出一个女人做了赵佑熙的宠妾,淡定如她,也免不了变成妒妇。除非绝然远离,从此眼不见,心不烦,否则,终有一天变成毒妇,那种日日夜夜被人用钝刀子剜心的感觉,能把圣女逼疯。 至于俞慕凡留下的巨额遗产,他父母本就有权继承一部分。沈鹃却把这些财产二一添作五,一半给了沈家,一半给了俞慕凡的女儿。甚至可能,给沈家的还多一些。真要论起来,沈家凭什么得到那么多,俞家却一点也分不到?俞状元可是俞家供出来的。 而沈家也可以说,若没有我家这个大后台,俞慕凡怎么可能得到那样的肥缺?仅靠状元头衔,他顶多留在翰林院做个吃不饱饿不死的编修,他的钱是靠我们沈家的提携才捞到的! 总之,各有各的理,一笔糊涂账。她这个穿越者就别替古人担忧了,好好把这次危厄度过去是正经。她又不是真正的俞宛秋,生身父母也好,嫡母沈鹃也好,她一个都没见过,恩仇的感觉都淡,犯不着把别人的事揽在自己身上。 如果俞府的人不再招惹她,等事情了了她会悄悄地走,就当是看在父亲面上,放他的父母兄弟一马;如果她都这么“可怜”了俞府还忍心加害,说明这个家族已经从头烂到脚,根本不值得饶恕,她会老账新账一起算。 ****** 俞宛秋住在俞府的第二天晚上,她的亲亲夫君又来找她了,而且表现得很激动,大概在危险的环境里偷偷幽会能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吧。 事毕之后,却是半晌无言,弄得俞宛秋心里也酸酸了。因为她知道,赵佑熙明早就要动身赶往下一个军营,他们可能会有好长一段时间的分离。见一面都难,因为自己会北去苏城,他则一路向南,向南。 不过那些都是以后的事,眼下之急,是确保身边这人的安全,只要人在,他们总有相聚的一天。于是她试着跟不讲理的家伙讲理:“朝廷的密探随时都会出现,要是你在我的床上被捉,我这辈子都不会心安。”意思是,希望他不要留宿,快点回到营地去。 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明白,哪来的“被捉”朝廷要么找不到人,找到了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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