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自我实验 (第1/2页)
说话的人是王雷,z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的儿子。他身边还有十几个男同学,听到他说完,都热烈鼓掌,紧接着又狂拍马屁,什么大喜日子、寿与天齐,就差当场在讲台上合唱生日歌了。 说实话,王雷这么做有点不要脸,任何一个人都听得很明白,晚上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肯定不能空手,少说要随一百块钱吧!全班六十多人,就是六千多块钱,而他订的天城饭店是个很小的饭馆,档次很低,七桌酒席最多有两千块就够了。 虽然对王雷的做法,班里很多同学心里都不满,但谁也没有表现出来。而且他们对王雷再不满晚上也得去,哪怕是随了钱哼哈两句就走,免得以后在班级被王雷找麻烦。 王雷通知完就大摇大摆下讲台走了,那些谄媚的跟屁虫也都紧跟着他,想在主子生日的时候讨点欢心。 班级里常乐突然冷笑两声,用鄙视的目光望着门口,自言自语骂道:“真他妈下贱,不就是一百块钱嘛,能花到死啊?” 他骂完王雷,回头一看沈星空已经收拾好书本快走出座位了,他急忙追过来,拍了下沈星空肩膀,“哎,老沈,你晚上去不去啊?” “去哪?”沈星空一脸淡漠。 “废话,王雷的生日宴呗,你去不去啊?” “不去,没钱。”沈星空的回答很简单,也很明确。 一百块钱是沈星空一星期的伙食费,随了王雷的礼,难道让他去喝西北风吗?话又说回来,就算沈星空有那一百块钱,他也不会去随份子,他不觉得自己和王雷很熟,既然不熟,干嘛要去随。 “那个……老沈啊,你要是缺钱,我这里有……”常乐没想到沈星空的态度比他还坚决,反而让他开始担心了。 “好啊!”沈星空突然停下脚步,向常乐伸出一只大手,“我是很缺钱,你先给我个三五十万花花,我买个房子先。” “你看你,我又不是和你显摆……”常乐听出沈星空在变着法骂他,拉起沈星空走到旁边没人的地方,“王雷他爸是干什么的,你别说你不知道。这种王八蛋我们背地里骂一骂就算了,何必惹他招一身骚呢?” “我惹他什么了?他过生日我就必须得去,不然就是惹他?神经病,他当他是土匪啊?”沈星空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 “哎,算了算了,你个老顽固早晚会吃亏的。不过呢,我当兄弟的怎么也会拉你一把,晚上我帮你把礼钱先垫上吧!”常乐确实仗义,而且有时候会有一些小体贴。 “少来,我告诉你,你垫上是你乐意,我不会还你钱的。我再说一遍,他过他的生日,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晚上还有事,没时间去参加。你要是去的话,就替我跟他说声生日快乐就行了。” “哎,哎哎,老沈……” 常乐还想再劝劝沈星空,可是沈星空根本不理他,自己踢着风回家走了。常乐看着他背影,无奈地叹了口气,对于沈星空的倔脾气,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回到家以后,沈星空随便做了点吃的,三口两口吃完后就跑到床上,拿出自己的针包,又抽出那根蜂尾金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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