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道士之后_第465章 天元的谎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65章 天元的谎言 (第1/2页)

    第465章天元的谎言

    江轩陷入了沉思当中,三生石这件传说中的东西他也是略有了解,基本上邴风,三生石,上古修真界大战这三者几乎都是同时出现在诸多上古典籍中的,也可以这样说,这三者就构成了上古修真界的种种传说。

    然而,这个三生石在上古大战的时候就已经不见踪影,后来也没有见谁得到过,这样传说中的东西让自己怎么去找?

    当江轩看到这个玉简上的记录后,便陷入了沉思。早年的时候,他就听天元真人说过,除非他能够和邴风一样,如此一来说不定就能够救杨婷,当时江轩对于天元真人的话并不以为意,以为他说的也只是传说中的事情而已。

    然而,现在天元真人给予自己的这个玉简上已经很明确的提到,当年邴风就是凭靠这三生石救了他妻子。那么,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三生石是否也能够救杨婷?

    就算能够救,但是三生石这种传说之物自己又如何去寻找?

    不可能,这三个字浮现江轩心头!

    此时,天元真人也开口道:“想必邴风的一些传说你也知道,但是我有九成以上的把握肯定这个玉简上说的是真事。至于三生石,这就要你自己想办法了!我只是给你一个建议而已!”

    天元真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自己都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三生石的存在,如果说此时的并不是天元真人,而是阳明的话,恐怕阳明会很肯定,三生石依旧存在世上,只不过是以碎片的方式不知道存在那个角落而已。

    就算三生石真的存在,天元真人也不相信他能够找到。之所以把这个玉简给他,无非就是看在江轩对那女娃的一片痴心上,虽然天元真人很不看好江轩对杨婷的感情,他其实早就认定江轩无法救杨婷,这个女子是无法活过来的了。即便退一万步,就算江轩把这女子救活了,而身为凡人女子的她又能够和江轩厮守多少年?

    江轩身为一个结丹中期修士,甚至是一个有希望进阶到元婴期的修士,寿元的长久是常人无法比拟的,而杨婷只不过是个凡人女子而已,顶多百年的寿元。到头来,江轩一样要眼睁睁的看着杨婷老死。

    而且,如此为情所困的江轩绝对不是一个适合在修真界的人。

    修真修真……为了天道讲究的是抛弃一切,追求长生,七情六欲这些东西是需要断掉的。

    不过,天元真人还是把这个玉简给了江轩,天元想着,至少要给他在这十年内一个念想,说不定,未来的十年内为了救杨婷,他的修为又会继续飙升,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进阶元婴期。

    一想到这个小子有可能短时间内进阶元婴,天元真人的感觉就有些奇怪,嫉妒是当然的,而另外一方面却是又有些心喜,毕竟,江轩这人刚踏足修真界的时候,天元真人就认识了他,可以说一路见证了江轩的进步。对上江轩,天元真人常有一种欣慰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生性淡泊,不想收徒弟牵绊自己的话,他在临海的时候,说不定就收江轩为徒了。

    想着这些,天元真人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自己说个慌,让他认为到达了元婴期之后就能够救杨婷,那么这个年轻人能不能在十年内结婴?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凭借这小子对这女娃的感情,从当初区区一个练气期修士飙升到如今的结丹中期,不也是因为冰火莲这样对杨婷至关重要的东西吗?如果让他认为只要他到达了元婴期就能到达元婴期,恐怕他为了结婴会不折手段吧!说不定十年内就可以结婴。

    一想到江轩有可能在十年内结婴,而且前后修炼的时间不过三十年,这样的修炼速度恐怕就是当年的阳明也会自叹不如吧!

    哈哈!!想到这里,就连天元真人也是忍不住的露出了笑意!

    罢,就这么办,反正对他对我也没有什么坏处,虽然最后救不了他女人,但是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帮他,想必到头来他还得谢我呢!

    天元真人为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很感兴趣,就彷佛孩童见到了奇异的玩具一样,忍不住的想要玩。

    当即,天元真人就是用着平静的声音道:“还有,我在一些典籍中见过,这三生石只有到达了元婴期以上的修为才能够控制,也就是说,即便是三生石现在出现在你眼前,但是以你的修为是连拿都拿不了,更加不用提利用它来救人了!”

    一听到这话,江轩眉头一皱道:“真实如此?”

    天元真人点头道:“嗯,的确如此。你想这三生石乃是当年邴风的宝物,那人的修为如何,那可是能够对抗上古修真界群雄的大神通修士,他的宝物岂能简单?”说到这里,他略微停顿了下后道:“所以,你现在得努力修炼,只要到了元婴期,你才有就这女娃的一丝机会!”

    天元真人说话间含糊其词,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明白,没有说江轩到达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